海口海事法院从全国一盘棋的大局出发,出色地完成了外地法院委托执行任务。通过办理委托执行案件,维护了法制的权威和统一,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们的做法是:
一、坚持把司法公正作为办好委托执行案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公正、公平地对待处理好本院执行案件和委托执行案件。不管是本地当事人,还是外地当事人,一律平等对待,不搞地方保护,不设双重标准,通过执行环节来具体体现司法公正。在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上都严格按章办事,规范操作,以确保外地法院委托执行案件及时妥善地得到处理。
二、办好委托执行案件要摒弃狭隘的执法观念
该院在确定一名副院长主抓执行工作的同时,还对委托执行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执行纪律等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对委托执行制度加以细化和完善,并强化了督查力度:一是规定了执行情况定期上报制度,案件承办人对委托案件的执行过程、执行结果、未结原因等向主管院长报告,以便院领导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并采取相应对策;二是对个案适时进行监督,针对个别执行人员工作中存在着执行不力、久拖不结的现象进行分析,并辅以督促和指导;三是制订了办好委托执行案件的“三优先、四一样”的工作方针,即在时间、人员、标的物分配上,均优先考虑委托或协助执行案件的需要;对外地案件和本地案件一样尽心尽力,对海事法院和地方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一样对待,对委托执行案件无论标的额大小一样重视,对被执行人的给付给能力好与差的执行案件均一样受理。由于认识明确,措施到位,力度加强,该院的委托执行案件均办得较为顺利。
三、建立执行协作网络,积极探索委托执行工作新思路
该院针对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外地法院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被执行主体不稳定,流动性大,异地执行案件多等特点。近年来就如何加强各海事法院之间、海事法院与地方法院之间的执行协作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对异地执行案件如何实行重点突破等相关事宜作了专门策划,并向有关法院发出了倡议。经过多方努力,已在各海事法院间建立了案件执行协作网络,以加强信息交流,掌握执行动态,便于协助执行。实践证明,这种在各相关法院之间建立互信互助的做法是搞好委托执行工作的基础,也是解决委托执行难和异地执行难的一个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