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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事法院执行研讨会在青岛召开海口海事获奖
  发布时间:2009-11-19 09:14:06 打印 字号: | |

2009年11月9日至11日,由青岛海事法院主办的全国海事法院第十五届执行研讨会在青岛召开。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刘贵祥、审判长王淑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勇以及全国十家海事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庭(局)长和部分论文作者等共三十余人参加了会议。海口海事法院葛荣平副院长和执行庭代表应邀参加会议。

会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勇、青岛海事法院院长霍力民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刘贵祥就当前海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全国海事法院执行研讨会是海事法院自发组织的年会之一,十五年的历史表明,这是海事法院的一个创举,海事法院之间通过年会形式,交流经验与做法,增进了解与沟通,加强联系与协作,为海事执行工作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次研讨会围绕“海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执行难的特点及对策”、“构建执行财产核查机制”进行研讨。会议共收到论文近30篇,海口海事法院胡军法官撰写的论文《试论我国民事执行财产核查机制的构建》获得三等奖,并作为本次研讨会集中交流研讨的4篇论文之一在会上交流,取得较好的研讨效果。

下一届全国海事法院执行研讨会将于明年由海口海事法院承办,葛荣平副院长在交接仪式上表示该院将努力办好下届会议。

责任编辑:海口海事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