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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海事法院执行庭成功化解一起执行难案件
  发布时间:2010-11-15 12:06:55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 近日,海口海事法院执行庭在一起执行案件中,充分运用人性化执法方式,主动深入到因船舶碰撞导致伤残的申请执行人家中走访慰问,耐心细致地劝导其以正确方法解决问题,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真诚地为当事人处理解决问题,成功避免了一起因矛盾激化可能导致涉执行信访事件的发生。

2008年4月,申请执行人郑某因与被申请执行人黄某发生船舶碰撞事故造成郑某落水,被螺旋桨绞伤了左大腿,后被高位截肢,导致郑某三级伤残。案件经海口海事法院审理判决后,由于肇事当事人黄某已变卖了渔具等所有财物为郑某支付医疗费用,现除一间处于农村的自住房屋和一艘已经废弃的破旧肇事船舶外,查询不到任何可供执行的个人财产。被执行人黄某长时间因病不能工作,且家中还有几个未成年的儿女,全家人就靠其妻子织网来维持基本生活,使得判给郑某的2万余元赔偿款一直无法执行到位。而郑某由于腿部截肢后,因治疗不彻底,腿部经常发炎,痛疼难忍,至今仍卧病在床。其妻年事已高,已无劳动能力,两个儿子中,小儿子是需要控制的精神病人,家中已是一贫如洗。海口海事法院虽然为其争取并发给了5千元司法救助金,但仍然不能解决郑某疗伤的需要。为此,其家人扬言,如果该院再执行不到财产,他们就要将郑某抬到被执行人家中。

面对申请执行人家徒四壁,生活无以为继,而被申请人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这种情况,该案承办法官急当事人之所急,认为即便无法马上将执行款执行到位也应以适当的工作方法引导当事人放弃过激行为。为此,承办法官带上慰问品专程前往临高申请执行人郑某家中探视,一方面劝慰当事人家属以疗伤为重,先想办法借钱给郑某看病,不要做不理智过激行为而耽误病情。另一方面向其解释说明被执行人生活困境,确实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将启动救助机制,继续为其申请司法救济金的工作安排。经过苦口婆心的劝慰和疏导工作,申请执行人郑某及其家人终于被执行法官的敬业精神和真心帮助所感动,主动表示愿意配合该院的执行工作,不再以过激方式上访,待明年申请到司法救济金后,再恢复执行。至此,这起“两难”执行案件终于以一个较为稳妥的方式告一段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海口海事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