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许平飞 莫家盛) 2012年元旦前夕,海口海事法院洋浦法庭应海南某物流公司的海事保全申请,依法在海南洋浦港码头扣押了一艘蒙古籍船舶“HUFA STAR 01”轮,经与多方紧急协调,该案于近日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表示满意。
锁定船舶,快速扣押
2011年12月29日16时,海口海事法院洋浦法庭收到海南某物流公司的海事保全申请,声称该公司所有的卸船机液压系统较早前在中国海南马村新兴港码头被一艘蒙古籍货轮撞毁,造成经济损失达100万元,现该轮正在洋浦港卸货,请求诉前扣押船舶,责令提供有效担保。接到申请后,法庭立即启动快速办案机制,一方面通过相关单位了解该轮具体靠泊位置,获悉该轮在洋浦港的卸货作业已接近尾声,随时可能离港,一方面迅速着手认真审查案件材料,同时向院领导汇报案情,并通过远程电子签章系统制作扣押船舶的法律文书。当晚19时许,法庭干警星夜赶赴洋浦港码头,登上涉案外轮向船方送达扣船文书,同时向港口、海事、边检等部门送达了协助执行文书。整个扣船过程前后只用了4个小时,快速及时地使受害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文明执法,稳控得当
12月30日,卸货完毕的被扣押外轮向法院提出移泊至锚地的申请。经审查,由于该轮在港口泊位停泊期间,每天将产生大量的停泊费用,且港口泊位较为紧张,不宜长期占用,而移泊至锚地并不会使被扣船舶脱离监管。因此,海口海事法院作出了同意移泊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当事人的损失。元旦放假期间,承办法官雷鸣主动放弃休假,积极与港口、海事、边检等相关协助单位沟通协调,成功促成了该轮的顺利移泊,并借此取得了被申请人的信任。船舶扣押期间,定期跟踪、有效协调船舶的供水供油事宜,保障船员基本生活,船舶状况及船员情绪保持良好稳定的状态,为下一步调解工作打下了有利的基础。
相机处置,化解有力
考虑到船舶长期扣押将给当事人带来不小的船期损失,且此时已临近农历春节,而被扣船舶上的外国船员(全部为越南籍船员)国内也有过农历春节的传统。为此,案件合议庭急当事人之所急,围绕着案件事实与保全成本,紧张有序地开展协调工作:一是积极通过船方在洋浦港的船舶代理公司与船方联系,传达中国的相关法律以及后果;二是突破常规,积极协调外方委托的但还未办理公证认证手续的国内律师与申请方沟通协商;三是合议庭成员分工协作,反复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协调工作,辨法析理,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在诉前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2012年1月18日18时,申请人向海口海事法院提出了解除扣押船舶的申请,承办法官迅速赶制文书,在当天21时向有关协助单位发出了解除扣押船舶命令,两小时后,被扣押船舶顺利离港出境。
这起海事请求保全案件得以顺利圆满解决,是海口海事法院转变司法作风,强化效能意识的一次成功范例。事后,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的办案作风一致赞誉。他们表示,海口海事法院的法官办案公正高效文明,在严明执法之余,能切实为当事人着想,使当事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体会到了浓厚的人性关怀,案件办理的结果也让人口服心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