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中旬,我院在年底狠抓结案的紧张局面下,针对一起诉前海事请求保全案件,统筹安排,措施得当,有效利用涉案船舶空载等待装货的间隙,在不影响船期的情况下促使双方和解,成功处置了该起扣船案件,双方当事人均感满意,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充分体现了海事派出法庭高质、高效的办案作风。
一、全面了解船舶动态信息,奠定执行基础。
二、有效利用船舶待装货期间,促进双方和解。承办法官经全面了解,得知涉案船舶总载重吨一万余吨,拟装载货物为PTA,目前处于空载待装货状态,预计等待及装货时间两到三天。在得知这一有利消息后,承办法官在联系该轮船长与公司主管告知其船舶已被依法扣押不得离港和被扣押期间的注意事项时,督促其利用船舶待货的空闲期间与申请人积极协商解决纷争,尽量避免船期损失。最终,双方利用船舶待货空闲期间达成了和解并据此向本院提出解扣申请。法庭干警接到解扣申请后,为不影响船期,晚上加班赶制解扣文书,并于当晚进行了送达,为该起诉前海事请求保全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