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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海事法院2015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4-14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口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文件(六)


海口海事法院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现将海口海事法院2015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5年的主要工作

2015年,在省委的领导下,在海口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我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全力做好审判工作,积极服务我省海洋强省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确保海洋经济健康发展。

一、充分发挥司法服务职能,较好完成审执工作任务

(一)坚持公正司法,狠抓审判执行工作。受理各类案件1526件,结案1384件,与上年度相比,分别增长32.69%27.32%;综合结案率90.69%。其中,受理各类海事海商诉讼案件365件,结案率84.38%;程序类案件145件,结案率97.24%;执行类案件994件,结案率92.05%;海事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2件,结案率90.9%。服务海洋强省战略,维护海洋经济健康发展,重视并积极审理海洋开发利用合同纠纷、港口疏浚合同纠纷等重大涉海案件,妥善审理东方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诉中基建设有限公司所涉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港口疏浚工程合同纠纷案。强化海事司法管辖,彰显南海司法主权,依法审理发生在西沙群岛海域的何中华海上人身损害纠纷案。

(二)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举措。

积极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召开专门会议提高认识,更新观念,采取规范立案登记程序、做好释明引导、健全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加强立案监督等多项工作措施,保障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顺利有序实施。继续完善上门立案、电话和网上预约立案等多种便民服务措施,方便当事人诉讼,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全面推行受理起诉一次性告知和补正制度、当事人诚信诉讼保证制度。依法为困难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共减缓免交诉讼费用16万元。每周一安排一名院领导或审判委员会委员在立案大厅轮值,负责接待接访当事人,及时掌握和解决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来出现的相关情况,切实落实便民利民措施。

(三)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努力实现当事人权益。利用全国联网的银行信息查控手段以及分类集中查询系统,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力度,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全方位调查。严格运用最高法院规定的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制度,依法确定失信被执行人,在互联网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6人次,增强执行威慑力。以法院主动查控和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相结合,共执结标的金额12.77亿元,执行到位率 63.2%,及时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取得显著的执行效果。

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落实司法责任制

今年是海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局之年,在省高院的具体指导下,我院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在法官减少33%、受理案件数量增长32.69%的情况下,各项办案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较好的阶段性成果。我院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经验和做法,被最高法院指定在全国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进行介绍、推广。

(一)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明确司法人员权责。按照省委和省高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通过考试、考核方式,经过公开公正择优,完成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过渡期30名员额法官的选任工作。按照38%47%15%的比例,配置法官30名,审判辅助人员38名,司法行政人员12名。对司法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和配置,明确不同人员权责。

(二)健全审判管理制度,落实司法责任制。结合海事法院工作实际,修订和制定《审委会工作规则》、《加强与规范案件立审执管理办法》和《案件审理权责及文书审签办法》等相关责任制配套规定,强化合议庭和主审法官的审判权责。审委会只讨论再审案件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具有指导意义的新类型案件。合议庭和独任法官负责对绝大多数案件做出裁决并由主审法官负责签发裁判文书,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从制度上确保司法责任落实。

(三)院庭长直接办案,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充分发挥院庭长资深法官审判优势,院庭长亲自主审重大、疑难和复杂案件,安排年轻法官参加合议庭,以老带新、老新结合,帮助年轻法官不断提高审判技巧和能力。院庭长共计办案412件,结案370件,同比分别增长68.16%67.42%。院庭长办案,提高了办案质量,取得良好的办案社会效果。案件当庭宣判数量和当庭宣判率分别是去年的4.3倍和3.3倍。

三、深化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一)以信息化手段推进司法公开。开通本院官方门户网站,畅通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对海事司法的了解与监督渠道。充分运用在新浪网开设的本院官方微博,实时发布办案和工作动态等新闻信息,与社会公众进行良性互动。实行案件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范和保障当事人行使庭审诉讼权利。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天涯法律网和本院官方门户网站公开生效裁判文书,实现依法可以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管理信息系统和本院官方门户网站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执行拍卖信息,不断提高执行信息公开透明度。

(二)主动接受海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律监督。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的规定,我院对所在地的海口市人大常委会负责。正确认识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对提高法院司法公正的促进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主动征求意见建议,督促提高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按要求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真参加相关议题讨论。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免审判职务干警25人次。

(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推进司法民主。积极参加全省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办案和办事作风进行评议评价,各项工作指标较去年有所提高,社会公众对我院工作的认可度有所提升,对我院的办案社会效果评价良好。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并进行回收和回访,当事人反映情况良好。继续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共参与审理一审案件123件,陪审率82.93%,有效推进海事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

四、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队伍建设

(一)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省委的部署,精心组织,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教育先行,通过院长讲党课动员、个人自学、集体交流、听取辅导报告等方式,认真学习,打牢思想基础;坚持开门查摆,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心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找准存在问题;坚持领导带头,党组成员以互相帮助、提升工作为目的开好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不严不实和“四风”问题,深刻对照检查,深刻自我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立行立改,较好落实解决2014年党组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存在问题,着力建立长效机制,抓好现存问题的进一步整改和相关制度的严格落实。

(二)着力提升司法能力。设立若干专题讲座,由法官举办“法官沙龙”,主讲办案经验和心得体会,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特别是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继续坚持岗位轮换锻炼,根据海事法院派出法庭服务基层的工作特点,实行院本部与三亚、洋浦、博鳌、八所、三沙五个派出法庭的人员岗位轮换,增强干警尤其是年轻干警的法庭基层锻炼经历,提高基层工作能力。举行书记员速录比赛,增强干警创优争先意识,促进业务能力的提高。加强教育培训,全年组织干警参加理论和业务培训53771人次,全院83人陆续参加院外各类培训,参训人数占全院在编人数的98%

(三)强化司法作风建设,提高廉洁自律能力。制定考勤和休假等管理办法,通过纪律考勤和工作纪律的明察暗访,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建立与最高法院、省高院联网对接的举报网站,形成电话举报、网上举报、信件举报、来访举报“四位一体”的举报体系,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认真落实过问案件登记问责的两个《规定》。通过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全院干警办案作风和工作作风呈现良好态势,廉洁自律能力得到有效加强,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2014年度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存在的问题

回顾2015年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省委、海口市人大常委会以及社会各界对海事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相比,我们的工作仍存在不足。一是主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思路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审判、办公基础设施落后,服务审判的综合保障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2016年的工作思路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这一指导我国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我院将按照省委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继续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为“十三五”规划实施提供充分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六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省委六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增强服务十三五规划大局意识,找准十三五”规划与本院工作的结合点,公正审理各类案件,把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海事审判服务大局的前瞻性、主动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海事司法维护国家南海权益和为海南海洋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

二是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海事司法为大局服务的能力。继续改进立案窗口服务,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加强对案件审判流程节点的期限管理,推进海事审判精品战略。不断提高案件执行效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继续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使其更加符合司法规律。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和海事司法宣传工作,提高海事司法公信力,构建良好海事司法服务形象。

三是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升级,实现司法便民利民最大化。充分发挥现代科技信息手段在司法便民利民方面的作用,努力实现网上证据交换、律师阅卷、听证、调解和远程接访等便利功能,有效节约诉讼成本。增强网络信息安全和保密管理,切实提高审判信息安全。做好搬迁新审判大楼信息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改善信息化办公条件。

四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实行审判人员到派出法庭轮岗锻炼,增强干警基层工作能力。加强注重实际应用的审判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特别是年轻法官的审判能力。认真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2016年,我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牢记使命,振奋精神,不断开拓进取,继续扎实工作,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忠诚党的事业,坚持司法为民,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完成法院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法治国家和实现海洋强国战略做出应有贡献!

海口海事法院

2016112

责任编辑:海口海事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