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铁法院集中管辖行政案件首日见闻 |
7月1日,前往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立案的当事人络绎不绝。这是上铁法院集中管辖四家基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的第一天,也是继2014年12月上海成立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之后,上海法院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工作的又一个重大举措,是上海法院在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上迈出的坚实一步。
截至当日下午5点,上铁法院收到行政起诉状19份,其中当场立案15件,出具收件收据的4件。在收到的19份诉状中,静安、虹口、普陀、长宁4个区的行政机关均有所涉及,其中,静安区11件、虹口区4件、普陀区1件、长宁区3件。
首日接待有条不紊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的公告》,2016年7月1日起,上铁法院依法管辖的三类行政案件包括:原由静安、虹口、普陀、长宁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原由上铁法院管辖的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区域内发生的一审行政案件;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一审行政案件。与此同时,上述四个区的基层法院不再受理一审行政案件,在7月1日以前已经立案但尚未审结的案件,由原受理法院继续审理。
上午8点半起,上铁法院立案窗口的法官们就忙开了。记者看到,上铁法院在门岗、安检、等候区、立案大厅等区域做了细致准备,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在门岗处一一登记,然后安检,接着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有序来到等候室自助领号,随后等待立案窗口叫号立案。
第一位来到行政案件立案登记窗口的是来自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方妮,她是第一次来上铁法院。“我早上7点钟就来排队了,之前去虹口法院的时候他们告诉我7月1日以后行政案件都由上铁法院受理,我担心今天第一天立案人比较多,所以很早来了。”方妮告诉记者,她对今天的立案过程比较满意,短短15分钟就完成立案,她相信上铁法院的专业性。
“诉讼服务的水平比较高,接待也挺规范,刚才我在等候区时工作人员还指导我补充诉讼材料,挺为老百姓着想的。”今天来立案的69岁的周老先生也感慨道。
据悉,建立跨行政区划法院,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最高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确定的重要改革任务。
上海法院此次改革试点工作的总目标,是根据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市委的要求,依托上铁法院积极稳妥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理调整行政诉讼案件管辖,逐步形成一审行政案件主要由上铁法院审理,二审行政案件主要由三中院审理的诉讼格局,建立科学合理、衔接有序、确保公正的司法管辖制度,促进法律适用统一,提高行政审判质效,保证法律公正实施,提高司法公信力。
铁路法院的“先天优势”
“跨行政区划发展的方向对我们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上铁法院院长俞秋玮对记者说。
记者了解到,上铁法院本身具备“跨区划”的优势,一方面其原管辖的涉铁路、全市轨交、高架案件本就具有跨区域特点,另一方面人、财、物都是市级统管,适应此次改革的目标和方向,能够更好地确保实现司法公正。
同时,上铁法院近年来不断提升审判绩效。2015年该院收案1169件,结案1176件,同比分别上升12.19%和13.73%,创历史新高。存案30件,同比下降18.92%。全年收、结案呈“两升一降”的良好趋势,与审判质量、效率有关的指标数据也都保持了较好态势。
近年来,上铁法院还非常注重法官的各类专业能力培训,仅去年一年,就围绕新行政诉讼法及其行政审判技能、新民诉法司法解释、民事审判实务等专题共举办系统性业务培训12期,邀请专家、学者来院培训、讲座11次。
“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是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加强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的审判队伍建设,依法公正地审理好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俞秋玮表示。
改革试点任重道远
熊金海是上铁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今年9月即将退休。这位大队长带领全体法警和安保人员负责当天的秩序维持。“我在上铁法院已经30多年了,上铁法院现在集中管辖行政案件,我们肩上的责任更重了,一定要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立案庭庭长王敏敏也是忙进忙出,为了提升法院诉讼服务的质量,她所在的立案庭成立了立案组、信访组、导诉组,针对不同人群的需求提供全方位服务。立案庭还在等候区专门放置了各类诉状样本、诉讼指南等材料,并配有“案件流程图”、“自助立案登记系统”等宣传展板。
记者来到一块展板前,只见上面写着“扫一扫 自助立案二维码”的字样。“当事人只要用手机扫码就可进入界面,轻松输入双方当事人信息,等到叫号时,只需向立案法官出示手机界面,法官扫码后,信息便自动录入法院的立案系统。”王敏敏介绍,这是上铁法院为了提供更好的诉讼服务专门增设的自助立案系统。同时,立案庭围绕司法实践中行政案件基本类型、法律适用和立案审判技能等进行了专项培训,旨在提升诉讼服务水准。
另悉,上铁法院正不断完善与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相配套的信息化建设规划,目前该院已配备了“便携式巡回审判系统”以及“网上e调解”等设施和功能。
“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案件是全新的诉讼格局,无论是审判工作机制,还是审判管理机制,都会有新的需求和要求,我们法院必须强化担当意识和创新意识,根据最高法院、上海市委以及上海高院的要求,全力推进试点工作,建立完善与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上海经验,当好司法公正的排头兵。”俞秋玮说。(记者 严剑漪 通讯员 陈 凤 黄诗原)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1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