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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新修改行政诉讼法实施后第一起行政案件
  发布时间:2016-10-25 00:00:00 打印 字号: | |

  6月2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广州德发房产建设有限公司诉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申请再审一案。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李广宇副庭长担任审判长,被申请人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负责人出庭应诉。该案是今年5月1日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一起行政案件,也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首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庭审在审判长主持下有序进行,当事人围绕税务稽查局的主体资格、税务机关能否在拍卖价格之外另行核定应纳税额、如何认定纳入义务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追缴少缴税款时是否应当加收滞纳金等问题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

  最高人民法院将择日对本案公开宣判。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责任编辑:海口海事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