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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省级动态管理机制
  发布时间:2017-03-1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广东法院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
探索建立省级动态管理机制

人民法院报讯 记者日前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广东法院第二批法官员额已经下达全省,新的员额分配办法将在“以案定员”的基础上,实现“全省统筹、动态管理”。广东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法院将建立法官员额省级统筹机制,以人案匹配度和法院基本运作需要为依据,坚持法官员额比例向基层,特别是向人案矛盾突出的地区倾斜。

据了解,“全省统筹、动态管理”就是加强法官员额选任、分配的统筹力度,按照各法院年度人均办案数量增减幅度和办案综合要求,在原有法官员额分配比例的基础上,对各地法院分配比例进行动态统筹和调整。

“全省统筹、动态管理”是广东高院不断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一次新的探索。据了解,广东法院自承担司法体制综合改革试点任务以来,把落实法官员额制改革作为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在严格执行39%总体比例前提下,结合广东地区发展不平衡和人案矛盾问题表现各异等实际情况,实行“人案挂钩、以案定员”,探索建立了“以案定员、全省统筹”的员额制改革新机制,完成了首批6575名入额法官选任工作,组建新型审判团队2996个,在去年广东法院受理案件180.36万件,增幅达22.74%的情况下,“以案定员、全省统筹”为统筹审判资源、应对空前的办案压力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形成了一批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广东经验,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高度肯定。

“全省统筹、动态管理”继续沿用了“以案定员”模式,但在全省统筹的目标和方式上有了新的提升,重点向基层倾斜、向办案压力大的地区倾斜,确保各市法官员额与案件量更加匹配。(记者 林晔晗)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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