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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山飞度追星月 沧浪踏波寻旧舟
  发布时间:2017-03-20 00:00:00 打印 字号: | |

“霜寒夜未央,人勤谋春早。”前阶段,舟山法庭针对异地扣押船舶任务较为严峻的形势,专门召开执行工作会议,对十几条位于外省需扣押的船舶进行一一梳理,重点分析船舶数量、停靠方位、涉案当事人、可能存在的扣押阻力等因素,并制定扣船计划。通过会商,法庭决定首期实施浙江建隆船务有限公司等众多涉船的扣押工作,但该批需扣押船舶共有大小船舶10余艘,且分散在辽宁、河北及福建、广东等地。庭里决定成立“集中扣船小组”,在23月开展“省外集中扣船月”行动,分南北两线分别实施。

214日,由崔毅、张华刚、全军昌组成的扣船组,启程北上,千里赶赴辽宁、河北一带扣船。扣船组一行冒着北方严寒天气,马不停蹄,不顾车船劳顿,取道天津转往河北黄骅港,一路寻船踪迹,终于在某海关监管码头发现了某涉案船舶,但当地海关不同意进入监管码头实施扣船。几经协调,海关虽同意我人员进入场区扣船,但码头经营方又提出需支付停靠费用,又是一番煞费周折的协商,码头方放弃主张码头费用,但船舶需变更停泊位置。几乎同时,经验丰富的扣船组不放过在与码头方交流的任何蛛丝马迹的有用信息,他们敏锐地“嗅觉”到了另外两艘“建隆工6”、“浙普驳367”也在附近海域,但远在锚地,需寻找交通艇才能驶往寻找,但附近并无交通艇。

“铁军出击打硬仗,既到海边必问舟。”为赶在天黑之前完成工作,扣船组一行顾不上吃饭用餐,最后在2公里外的游艇码头找到小艇,但小艇搁浅,扣船组只好全体上阵,采用人工拖拽的方法将小艇脱离搁浅区。乘上小艇赶往目标锚地,在凛冽寒风中,扣船组成员终于登上了 “浙普驳367” 船,但发现旁边的“建隆工6”船已漏水,船体随时有沉没危险,船上人员已转至“浙普驳367”船,且该批船员因拖欠工资而拒绝下船。见此情景,扣船组一边辨法析理,说服船员先下船、后维权,一边又了解研讨“建隆工6”船修复主机、抽水堵漏等抢险方案。同时,从船员口中得知,因船东拖欠附近某船厂费用,该船厂已多次派人要将船舶拖走抵债,只因船员抵制未能得逞。扣船组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当即决定三艘船舶立即更换位置停泊。同时,设法与天津海事法院取得联系,随时准备应急支援。当扣船组一行回到岸边时,天又黑又冷,人已难掩疲乏,而随身携带的面包和饮水早已用完……而此刻他们操心的是,下一个目标:“建隆355”船,地点:大连,具体情况:不明。大家都不知道,接下来等待他们的又是怎么一个局面……

北去旋归,即图南线。扣船组一行从北方回庭后,在庭作短期休整的同时,排摸“南线船”情况也在紧张地进行着。初步信息得知,福建、广东等地有需扣船舶4-5艘。227日,扣船组一行再度出发,拔马南下。这一路,先至厦门大嶝岛,再抵福建平潭岛等地,目标中的“湘平江挖0275”船、“建隆工3”船均停泊在偏远海域,虽找寻困难,但最终扣得。期间星夜兼程、遇困克阻、备感艰辛之事,不再细表。

虽说囊中物,擒拿终不易。本次集中扣船行动,扣船组一行连续作战,耗时半月有余,奔波数千里,克服了身体劳累、发病、不适等种种困难,目标扣船9艘,实际扣押成功6艘,未成功扣得3艘,其中“华洋11”船因涉当地复杂的债务关系而暂缓扣押,另外2船舶因无具体方位信息或因船东有意转移船舶地点而无法寻获。目前,扣押的6条船舶已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为接下来处理船员工资及其他债权受偿案件打下了良好基础。

千难万难,唯攻克难。“集中扣船”行动是舟山法庭面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发起的首波攻势,也为2017年舟山法庭执行阵线攻坚克难吹响了号角。随着我院执行案件“属地管辖”的分案调整,院本部审结的被执行人在舟山的执行案件将全部移交舟山法庭执行,舟山法庭将新增案件约400件左右,年执行总收案将达一千余件,占全院执行总收案的一半。伴随收案形势新涨幅的到来,舟山法庭需扣押的船舶也将呈直线上升态势,截至目前,尚需等待扣押的省外船舶再次达到十几艘的规模数量。舟山法庭将进一步总结本次活动经验,创新举措,加大力度,继续发扬不怕吃苦、迎难而上、敢打硬仗的作风,为全院“破解执行难”贡献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海口海事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