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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出台办理拒执罪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7-04-09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公检法联手依法惩治“老赖”
西安出台办理拒执罪实施细则

人民法院报讯 4月7日上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共同签署《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西安市公安局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公安、检察、法院移送审查、裁判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工作流程,明确了各自职责和工作程序。这是西安中院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创新力举。

针对司法实践中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不足,没有起到应有的打击和震慑作用的状况,西安中院会同市检察、公安两机关共同签署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对拒执犯罪的内涵、范围、表现形式、证据指引以及三家在管辖、侦查、批捕起诉、审理包括监督制约、自诉案件的办理等重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根据《实施细则》,西安市公检法三机关将通过畅通的衔接机制和明确的职责分工,依法合力打击抗拒执行犯罪。(记者 贺雪丽)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17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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