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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口海事法院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5-09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中共海口海事法院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688日至108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海口海事法院党组进行了巡视。125日,省委巡视组向海口海事法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定政治责任,认真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扛起巡视整改政治担当。2016125日上午,省委第五巡视组在省高院召开巡视意见反馈会,会上院党组书记代表海口海事法院党组郑重表态,决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担当精神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125日下午,我院立即召开院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五人小组”会议精神,传达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将巡视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党组专题研究制订了《中共海口海事法院党组关于印发落实省委巡视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及时把全院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精神和院党组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要求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省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审委会专职委员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6个方面25个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一研究梳理,制订了《中共海口海事法院党组关于落实省委巡视意见整改方案责任分解表》,部署开展了6个方面的整改任务,组织落实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每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期限,要求各责任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坚持领导带头,逐项逐条压实整改任务。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先后主持召开3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听取整改情况汇报,跟进督促抓整改落实。其他党组成员和院领导主动认领问题,逐条逐项抓整改,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任务的落实。

(四)注重成果运用,建立健全制度。在整改落实中,党组紧紧抓住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审判执行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立行立改,认真汲取教训,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共修订、制定12 个规章制度。

(五)以巡视整改为动力,全面加强法院建设。院党组以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与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结合,与落实法官业绩考核评价制度相结合,推进了法院的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压实了“两个责任”,加强了法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司法改革深入推进取得成效。2016年收案1675件,结案1628件,结案率为97.19%,同比2015年,收案数增加9.7%,结案数增加17.63%,结案率上升6.5%,审限内结案率达100%。我院各项工作得到社会各界充分肯定,2016年度工作报告在海口市人大常委会上获全票通过。执行局党支部被省直机关工委评为2014-2016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三亚法庭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提出了六个方面25项问题。院党组集中精力,狠抓整改工作落实。目前,涉及到具体问题都得到了有效解决,长期问题都制定了长期坚持的措施,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情况

1.关于对本院工作存在的问题查找剖析不够深、不够实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强化主责主业意识。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院党组5次集中学习,学习了中央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章党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书记和省委领导有关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学习了巡视组领导在巡视动员和反馈会上的讲话以及巡视反馈意见;学习了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和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学习了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党组一班人进一步强化了主责主业责任担当,增强了“四个意识”,自觉把用好巡视成果、强化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二是认真开好2016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查摆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情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情况、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选人用人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等六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其根源进行深刻剖析。主要是党组一班人对巡视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站在政治巡视的高度,工作标准不高,对前任领导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有畏难情绪,怕揭短亮丑。院党组和班子成员逐一深入剖析,谈认识、谈责任、谈差距,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院党组和班子成员找准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强化了“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努力方向。

2.关于党组成员存在好人主义思想,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有待加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了对照检查。20164月,省委组织部、省高院党组对我院班子进行了调整,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过去班子中当老好人,不敢抓不敢管的情况有很大改观,但班子成员抓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严,不敢坚持原则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在民主生活会上,全体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深找原因,对分管工作监管不到位、敢抓敢管不到位、缺少担当精神、上交矛盾的情况等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坚决纠正好人主义思想,牢固树立“严管厚爱”的理念,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

二是院党组明确规定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加强工作的沟通交流,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关于对审判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不够到位,执行相关审判制度不够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审判业务专题整改会议。2017113日,召开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会议,院领导和全体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近50人参加了会议,对巡视指出的“对审判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不够到位、执行相关审判制度不够严格”问题进行了专题分析和深入剖析,统一思想认识,避免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会上,案由确定不准确、漏判原告部分诉讼请求、案件移送拖延等问题所涉8宗案件的主审法官、书记员逐一作了对照检查,深刻剖析了原因,全体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讨论,切实汲取教训,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案件逐一分别查清事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2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做检查、同时进行内部通报批评,提醒谈话6人。

三是深化每月、每半年、全年对每名法官收案、结案、审限、案件发改等情况进行公示和通报;健全法官业绩档案,通过收结案同比、案均办理天数、全案审限使用率、当庭宣判率等9项指标,加强案件审判管理和监督,加强绩效考核,实行奖勤罚懒。

4.关于党组班子成员年龄偏大,进取精神有所减退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在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对进取精神减退问题作了对照检查,进行了深入剖析,从思想上克服自我满足,解决不想进取,工作开拓不够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心、进取心和担当意识,提高以新应新、以变应变的能力。

二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通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增强党组一班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进一步激发了党组一班人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关于表率作用发挥不够,“不严不实”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整改情况。

一是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了对照检查。主要是个别班子成员带头办案不够,没有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对院领导班子成员上班纪律要求不严,个别班子成员不能以身作则,存在迟到早退和以协调汇报工作之名外出办私事等现象,进行了深入剖析,对思想上“不严不实”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立行立改,坚决纠正“不严不实”问题。

二是严格落实《海口海事法院院领导及综合部门法官办案暂行办法》,院领导带头办案,主要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0164名院领导办理案件36件,结案率100%。院领导带头办案,对此促进全院整体审判水平提高。

三是院领导班子成员立行立改,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

6.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存在违规决策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健全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管理。针对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存在违规决策的问题,院党组举一反三,堵塞漏洞,研究修订了《预算管理制度》、《财务支出审核报账管理制度》等,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二是严格执行党组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议事程序,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实行三级审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分管财务的办公室主任、分管副院长和党组会在经费审批上的权限,确保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由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

三是对161000元大额资金使用仅通过院长办公会研究购置11台扫描仪,未经党组会议研究的问题,查清事实,对相关责任人员办公室原主任和1名财务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情况

1.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院党组和班子成员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力度不够问题作了对照检查,进行了深入剖析,把如何体现海事法院的专门性,如何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将海事行政案件、海事刑事案件、海事执行案件统一纳入海事法院专门管辖范围的试点工作”推动力度不大,没有在先行先试中形成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进行深入剖析,立行立改,切实增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担当精神。

二是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制订了《海口海事法院网上司法拍卖(变卖)操作办法》、《海口海事法院关于强化办案时限及程序事项监管办法》、《海口海事法院关于执行案款管理暂行规定》、《海口海事法院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严格规范案件审理,强化案件审限及关键节点管理。

2.关于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抓得不够实不够细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未整改完成的3项,立行立改,通过内网的升级改造,我院已于20161125日完成庭审录音录像平台、远程立案平台和当事人网上查询案件审理进度平台建设。按照最高院和省高院的安排,将逐步建设网上直播平台建设。

二是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未启动整改的1项,即“违法审判责任量化标准”的制定,最高法院已出台了《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若干意见》和《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不需制定本院的“违法审判责任量化标准”。

3.关于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存在应付现象整改情况。

一是我院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一次自查整改,机关党委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切实解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存在的应付现象。对“两学一做”知识进行一次补课,全院67名党员参加了测试补课。

二是各党支部组织了补讲党课、补学相关学习内容,查漏补缺,13个党支部共组织了28次集中学习,每个党支部书记补足讲党课不少于2次,每个党支部组织专题学习讨论不少于3次。

(三)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1.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党支部建在庭(局)上。20171月中旬,全院13个党支部完成了换届。机关党委还决定每季度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和支部书记会议,研究和部署机关党建工作,机关党委每季度必须向院党组汇报党建工作情况。

二是组织党建知识学习。机关党委组织机关党委委员、新当选的党支部书记共16人参加学习培训会。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章党规,并围绕“三会一课”等内容进行党务工作培训,提高党务干部党建工作水平。

三是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报告13份报机关党委。10 个未召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的党支部在20172月份之前召开了民主生活会。

2.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流于形式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切实纠正“三会一课”不规范的问题。2016年,每个党支部全年召开党支部会议12次以上,讲党课4次以上,组织1-2次党员评议,召开1-2次民主生活会,进行1次党建工作总结。

二是2017120日,机关党委组织一次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对“三会一课”规范化建设进行培训,提升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实际工作能力。

三是20171月印制了党支部活动记录本分发各党支部,对党支部开展活动的记录进一步作了规范,并明确要求各党支部记录本和业务工作记录本必须分开记录,一年一册,年末归档。

3.关于履行党费收缴的有关规定不够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立行立改,切实解决党费收缴不够严格的问题。巡视结束后,我院立行立改,从201610月开始,各党支部严格按党费交纳的相关规定落实党员按月交纳党费。党费收支每季度在内网公示。对1名在职干部党员于2015年下半年申请免缴2015年下半年6个月的党费,按要求补办了减免审批手续。

二是对退休干部党员存在的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问题,机关党委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办厅印发<关于在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中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问题的答复〉的通知》,向欠交党费的15名党员逐一发出通知要求补交,截至2016年底,已有10名同志足额补交党费22654元;有4名党员因长期患病生活困难向党组织申请免交部分年度欠缴的党费,按组织程序办理了免交手续;另有1名同志暂居国外,表示回国后即补交所欠党费。

4.关于党员发展和党员关系转接工作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立行立改,机关党委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发展新党员的程序、时间节点严格执行相关程序手续,确保今后发展新党员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发展新党员质量。

二是立行立改,严格规范党员转接手续,做到需要上级党工委转接的必须经过党工委,进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及时寄出和查收,使党员进出手续个个有着落,件件有记录备查。

(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1.关于院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关于抓业务和抓党风廉政建设一定程度上仍存在一手硬一手软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院党组和全体班子成员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作了对照检查,进行了深入剖析,加强自查自纠,立行立改,从思想认识、责任担当上找原因,切实解决对“抓业务和抓党风廉政建设一定程度上仍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紧抓实抓到位。院党组研究决定,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院党组明确提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常议常抓。如抓好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的廉政教育日专题学习,201723日利用全天时间,召开全院大会,传达学习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观看廉政教育片《永远在路上》和《打铁还需自硬》。

三是院党组制定了《省纪委派驻纪检组列席海口海事法院相关会议的规定》,党组会议、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民主生活会等确保邀请省纪委派驻纪检组派员列席,自觉接受监督。

四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年初院党组讨论修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责任书内容。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在部门和个人年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年底院党组、班子成员以及中层干部向全院干警述职述廉。党组还研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部门年终考核一票否决”的问题。

2)关于主体责任担当意识不够强,不敢于直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院党组和班子成员对“主体责任担当意识不够强、不敢于直面问题”作了对照检查,深刻剖析,主要是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对落实司法责任制后如何加强监督管理,如何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等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对如何把履行“一岗双责”与扁平化管理结合起来等研究不够,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办法,研究新问题,解决新问题的方式方法不多。因此,要切实解决对“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理解认识不够的问题,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切实强化责任担当。

二是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党组明确要求分管院领导每月听取分管部门办案情况汇报,部门领导每月听取法官办案情况汇报,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关于“庸懒散”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整改情况。

一是继续深入整治“庸懒散’问题。严格执行日常考勤制度,每天4次指纹考勤制度,落实考勤周通报、月通报、季度通报、半年通报、年终通报制度,2016年通报日常考勤58期、会议考勤26期。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对业务部门及法官的审执工作绩效、综合部门及其干警的工作纪实、全院干警的出勤、请假、参加会议等作风纪律情况全部在院内网公开。将干警的作风纪律、工作业绩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二是完善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形成电话举报、网上举报、信件举报、来访举报“四位一体”的举报网络;开通院长信箱,制定了《海口海事法院院长信箱管理规定》,对群众反映司法不廉、司法作风不好等问题的投诉举报,做到及时受理、及时核查、及时问责。

三是对“个别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工作失误”所涉及的2宗案件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1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做检查,同时进行内部通报批评,提醒谈话1人。

2.关于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审判执行权的日常监督。严格落实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登记追责、规范司法人员交往行为等“三个规定”的落实,对违规过问案件行为以及对办案人员不登记或者不如实登记严格查处追责,做到全面如实记录、全程留痕。同时,切实抓好《关于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实施办法》的落实,严格实行廉政监督卡“一案三卡”。2016年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一)》3106份,回收《廉政监督卡(二)》1293份。着力加强案件廉政回访,对1282件案件进行了回访,接受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的廉政监督。

二是对内任命兼职廉政监察员,对外聘任特邀监督员。经院党组研究决定,2017118日任命了审判、执行、审判管理等部门的12名主要负责人担任本部门的廉政监察员,颁发任命书,明确要求廉政监察员在审判、执行一线就地开展日常性监督,延伸纪检监察监督的触角。201610月份,我院从人大、政协、涉海行政单位、高等院校等聘任14名特邀监督员。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三是加强对干警监督管理。20171月份,全院干警填写纸质廉政档案和电子版廉政档案送监察处存档,严格个人事项报告,做到一人一档,实行动态管理。关注干警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力求对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政治部对全院干部档案尤其是“三龄两历一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信息进行专项审核、对是否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专项治理、对家属子女是否移居海外进行排查、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进行抽查,2016年未发现上述违规人员或事项。

四是针对巡视组指出监察部门存在的问题,监察处党支部结合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进行了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对怕得罪人、缺少担当精神等进行自查自纠,提高思想认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省委对我院巡视以来,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8人,通报批评1人。

(五)选人用人情况

1.关于发扬民主不够充分,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有时存在不符合组织规则现象整改情况。

一是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院党组立行立改,党组民主生活会前专题学习了《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共海口海事法院党组会议规则》文件规定。

二是修订了《中共海口海事法院党组会议规则》,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党组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明确要求做到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任务和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一律由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党组会讨论事项、研究结果及时公开。

三是党组书记带头,对“发扬民主不够充分、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有时存在不符合组织规则问题”作了认真深刻的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加强自查自纠,切实从思想上强化组织原则意识,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思想认识,立行立改。

四是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工作。做到记录规范、全面、准确,原始客观地反映议事过程和内容。

2.关于高素质复合型海事审判人才缺乏,干部交流渠道不顺畅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征求省高院、本院各部门2017年教育培训计划意见,制定了《2017年度海事审判业务培训工作计划》,突出高素质复合型海事审判人才的培养,从本院现有人才抓起,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是积极协调省委组织部、省高院,逐步建立健全海事审判人才交流的渠道。

3.关于对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学习不够系统深入,中层领导岗位空编空岗过多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院党组和班子成员对“对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学习不够系统深入,中层领导岗位空编空岗过多问题”作了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查找存在的问题。

二是院党组认真学习《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相关文件,认真领会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规定。

三是加强干部轮岗交流。20161229日,对14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2017120日对5名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交流,新任1名部门负责人。201724日,对4名干部晋升为副科级。

四是按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逐步配齐配强中层领导干部。

4.关于个别法官驾驭庭审能力不够强,业务素质有待提高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教育培训工作与法院实际、审判工作规律、服务司改工作需要相结合,以“专题辅导讲座”和“法官沙龙——说案论法谈体会”等多种形式对全体审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立行立改,长期坚持。2016年,组织全体干警参加中央政法委专题学习讲座4次;组织干警参加最高院、省高院和本院等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32期,参训700余人次。

二是加强对年青法官的传帮带。在合议庭的组成上实行以老带新,充分发挥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促进年轻法官的能力提升。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

1.关于文山会海的问题依然存在整改情况。

一是院党组和班子成员对“文山会海问题”作了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在“文山会海问题”上主要是仍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的现象,会议的质量和效果有待加强。

二是立行立改,党组成员统一思想,纠正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的“不严不实”现象,办文办会要认真准备,严格审核把关,全院性的会议一律报院主要领导审批。

三是加强会议作风整治。针对个别部门个别同志作风散漫、请假较随意、擅自缺席等问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监察处日常严格督查。

2.关于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够整改情况。

一是院党组和班子成员对“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够问题”作了对照检查,深刻剖析群众观点不足的思想根源,查找存在到群众中去不够的问题,立行立改。

二是党组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切实加强对各部门的指导检查,分管院领导每季度至少要到派出法庭调研1次,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与干警的谈心交流,及时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班子成员作为普通党员除参加所在支部生活会外,还要求参加分管部门党支部生活会,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

3.关于财务报销中弄虚作假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针对20138月发生的财务报销中违反财务制度问题,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员办公室原主任和1名财务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二是在分管院领导的组织下,办公室对对省委巡视反馈指出的财务报销中违反财务制度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深刻剖析,吸取教训,并组织财务人员对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进行了专题学习教育。

三是健全相关制度。针对20138月财务报销中不规范问题,专门研究修订了《财务支出审核报账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

4.关于违规签订门户网站维护协议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针对201314日违规签订门户网站维护协议问题,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员研究室(信息办)原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做检查,同时进行内部通报批评;对办公室原主任和1名财务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是健全相关制度。针对违规签订门户网站维护协议问题,专门研究制订了《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5.关于通信费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移动办公网络流量的使用范围,仅限全院在编人员。

二是移动办公网络流量资费部分,该由个人承担部分,全部由个人来承担,单位不再支付该由个人支付的部分费用,超出规定资费标准的由个人来承担。

三、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视反馈时,省委第五巡视组向我院移交信访件6件。院党组高度重视信访件办理工作,院主要领导直接批示、分管领导牵头主抓、监察部门具体负责,严格按照信访件的办理程序要求进行了初核,现已全部办结。6件信访件(含2件匿名举报件),没有发现审判执行部门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但有涉及个别干警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和司法作风不好的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对1人进行诫勉谈话,对4人进行提醒谈话。对于查无实据的信访件,及时为干警澄清。对当事人的不实投诉,我们也将核查结果给予反馈。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思路

经过前期集中整改,我院的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与省委、省委巡视组的要求、与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集中整改阶段建立的制度机制还需要持续推进落实,持续用力。下一步,院党组将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全面深入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问题见底,以实际成效推动海事法院的全面发展。

(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党的领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切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院党组将切实履行政治领导职责,把加强党的建设当作院党组首要任务,确保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海事法院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面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坚决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深入学习贯彻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立足审判职能提供更有力的海事司法保障。把学习贯彻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切实担当起海事法院的司法职责使命。原原本本学习省第七次党代会报告,努力把报告的重要思想、工作要求和奋斗目标转化为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强大动力,以钉钉子精神把省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的主要任务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占全院干警83%的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围绕审判执行中心任务,狠抓均衡结案和改革创新,不断巩固司法改革成果,努力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为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提供更有力的海事司法保障。

(三)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院党组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全院党风廉政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海南省纪委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紧紧围绕“六大纪律”,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抓早抓小,加大对苗头性、轻微违纪问题的处置力度,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常态。

(四)持续深化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针对巡视中发现的思想松懈、责任不足、能力不强短板,坚持经常抓,长期抓,目标不变、力度不减,长期坚持。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加快推进,坚决完成。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突出“三重一大”决策、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问责等重点环节的监管。

(五)运用好巡视整改成果,着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以巡视整改为新的起点,巩固和发展已有成果,将巡视成果及时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压实“两个责任”,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长效制度。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与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结合起来,与认真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以司法改革的突出成果和审判执行工作的优异业绩体现巡视整改的成效,以实际行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提供优质高效的海事司法服务,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66253909;邮政地址:海口市人民大道74号海口海事法院监察处;邮政编码:570208;电子邮箱:hsfy0898@126.com


中共海口海事法院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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