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上海高院发布了上海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白皮书及十大典型案例。白皮书介绍,目前上海法院的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机制及纠纷化解机制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中。
案件呈现“三多”趋势
据统计,2012年至2016年,上海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金融案件4785件,共审结案件4732件,案件收结总体均衡。
白皮书显示,近五年来,上海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呈现“三多”特征:
一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案件逐年增多,2012年至2016年,涉及外国当事人的案件共计3138件,占比66%。当事人涉及美国、英国、日本、巴基斯坦、以色列、英属维尔京群岛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涉及国家主要分布于东南亚及东欧地区,这与上海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往来密切呈正相关关系。
二是新类型纠纷逐年增多,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涉外服务种类日益多样,除传统的理财、法律服务外,其他如演出、居间、建筑设计、安保、海上护航等涉外服务合同引起的纠纷逐年增多。
三是大标的案件增长明显,2016年上海法院涉外商事收案标的总金额为85.52亿元,五年来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大标的案件560件,呈逐年增长态势,在一起上海高院审理的巴伦世界有限公司等诉上海精文北区置业有限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中,案件标的额高达29亿元。
拓展外国法查明机制
在涉外民事诉讼中,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会产生依法应当适用外国法来裁判案件的情况。在此类案件中,能否准确查明、正确适用外国法,对于依法公正解决涉外争议、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影响重大。
白皮书中介绍,2014年12月,为有效推进“外国法查明”机制的发展,上海高院与华东政法大学建立合作,利用其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的教学科研优势,建立了委托查明外国法的工作机制,在案件应使用外国法的情况下,上海法院可委托中外的法律专家查明外国法。
在今天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记者看到了浦东法院审理厦门建发化工有限公司诉瑞士艾伯特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院在审理过程中,为查明瑞士的法律、判例,委托了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查明中心进行外国法查明,经审理后认为瑞士公司基于双方约定取得单方选择权,其选择瑞士楚格州法院处理双方争议与法不悖,中国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裁定驳回厦门公司的起诉,上海一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引入外籍调解员参与调解
面对纷繁复杂的商事纠纷,仅仅依靠传统的诉讼解决方式,已难以满足纠纷解决的多元化需求。2016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求:“完善调解规则和对接程序,发挥商事调解组织专业化、职业化优势。”
目前,上海高院已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上海分会、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等部门建立了涉外商事纠纷化解和协调工作的合作机制。上海各法院也结合自身收案特点和实际情况,积极推动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
在十大案例中,记者看到了克里斯蒂安诉汉莎福莱克斯国际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在审理过程中,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及调解机构邀请了澳大利亚籍调解员孔宏德主持双方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意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并由汉莎福莱克斯公司配合克里斯蒂安办理股权转让的审批及工商登记手续。
上海高院副院长陈亚娟表示,未来上海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继续加强审判机制和纠纷化解机制建设,提升涉外、涉港澳商事审判司法公信力。
来源:上海海事法院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