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0日,我院珠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宗船舶建造合同纠纷案件。该案由叶柳东院长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韩海滨、来自澳门的人民陪审员胡景光组成合议庭审理。这是我院首次引入澳门特区居民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
该案是一宗船舶建造合同纠纷,原告是船舶建造行业的上市公司。庭审前,叶院长组织合议庭成员认真细致研究案情,厘清审理思路;庭审中,合议庭成员分工协作,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庭审,认真查明案件事实。庭审全程进行网络直播。珠海电视台、珠江特区报等媒体记者到场报道。庭审后,叶院长接受了珠海电视台的现场采访,介绍了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参与海事审判的重大意义。
聘请港澳籍的人民陪审员参加海事审判是叶柳东院长在2016年11月提出的创新审判模式的一项改革设想,是我院围绕广东海洋强省战略、广东自贸区发展战略和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战略,以国际视野开展高质量高水准的海事审判的新举措,要求珠海庭尽快实施。珠海法庭管辖区域珠海、中山、江门位于粤港澳大湾区,涉港澳、涉外案件所占比例较大。珠海庭干警认真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人民陪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我国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工作的相关规定,研究澳门籍人民陪审员参与海事审判的程序和操作方案,积极推动这一改革举措的实施。
来源:广州海事法院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