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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赴异地扣船 成功迫使失信人履行赔付义务——海口海事法院成功执结一宗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8-05-1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海口海事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奔赴福建晋江,成功扣押一宗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被执行人名下一艘船舶,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赔付义务。

该案中,海口海事法院判令两被执行人连带赔偿申请执行人郭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鉴定费等共计394542.42元。判决生效后,两被执行人一直未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上述款项,申请执行人郭某向海口海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海口海事法院于当日依法立案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款数额及赔付时间达成了和解。但事后被执行人反悔,导致和解协议无法履行,申请执行人的后续治疗费用无从筹集,情况堪忧。

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找力度,经过多方查找,终于于4月下旬发现了被执行人名下一艘船舶在福建晋江一带海域活动的线索。执行干警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在连续三天的蹲守后,终于在晋江安平码头成功将该船予以扣押。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被执行人在船舶被扣押后主动与申请执行人郭某取得了联系,与其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自此,一宗涉民生案件得以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的后续治疗费用终于有了着落,在拿到赔偿款的当晚,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对执行法官司法为民举措和锲而不舍的精神表示由衷的敬佩。

此次执行工作体现了海口海事法院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和信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海口海事法院将采取更加有效创新的执行措施,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行为,提高案件执行到位率,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海口海事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