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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纪委监委派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苟守吉一行到海口海事法院调研座谈
  发布时间:2018-06-0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6月1日,省纪委监委派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苟守吉一行来到海口海事法院,就关于省纪委监委派驻组与驻在单位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联系工作机制进行调研座谈,海口海事法院院领导和有关同志参加了调研座谈。

在调研座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亚辉指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对促进海事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他代表院党组对调研组到海事法院的调研指导表示感谢,并汇报了海口海事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以廉政带队伍,抓廉政促公正,以上率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牢固树立严管厚爱的理念,把严的要求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对干警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

二是深入开展巡视整改自查自纠,着力巩固提高巡视整改工作成效。

对标2016年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对照负面清单逐项排查,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加强跟踪问效。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

深入排查法官放权后审判执行权力运行中面临的廉政风险点,加强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和集中整治,健全制度机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四是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对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徐亚辉院长对建立省纪委监委派驻组与驻在单位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联系工作机制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将积极支持派驻组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自觉接受派驻组的监督。

苟守吉组长认真听取了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并指出,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纪委监委派驻组与驻在单位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联系工作机制,将有效传导和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及时了解掌握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联系工作机制是全新的联系协作机制,需要不断探索。派驻组将认真梳理大家提的意见建议,深入研究,推动落实。

苟守吉组长强调,良好的党风廉政环境是审判业务提升、工作顺利推进、队伍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一要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树立严管即是厚爱的理念,严在平时、严在日常。

二要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狠抓日常管理,确保案件不出问题、干警不犯错误,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三要切实加强司法作风建设,防范廉政风险。高度重视司法责任制下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增强廉洁司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切实抓好“夏季风暴”执行行动,抓好执行工作中的廉政风险防范,严格规范执行行为,树立良好司法作风。

四要认真践行“四种形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抓早抓小,警钟长鸣、毫不松懈,确保司法权公正廉洁运行。

责任编辑:海口海事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