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院赔偿办第四评查小组在省高院召开全国法院国家赔偿案件评查和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检查座谈会。第三次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及司法救助案件第四评查小组全体人员、省高院领导、省高院赔偿办全体人员及全省其他法院负责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在听取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皮修雁关于2015-2017年海南法院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自查情况后,评查小组对海南法院的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进行反馈。参会人员就办理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疑点和新类型案件进行交流。
海口海事法院参会人员向最高院第四评查小组简要介绍了海口海事法院的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并就海口海事法院在办理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向评查小组咨询请教。
评查小组组长贾力结合评查情况,对海口海事法院在办理国家赔偿案件过程中主动作为,多方协调,化解矛盾的经验和做法给予肯定,她认为海口海事法院提出的小额标的执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获得司法救助后,放弃其余债权并同意终结执行案件的执行,后来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如何启动追偿的问题有较大的价值,需要进一步研究处理办法。
对海口海事法院及省高院均提出的刘某某、许某某申请海口海事法院国家赔偿案件中出现的疑难、复杂及涉及最高院最新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部分条款如何理解的问题(省高院将该案作为难点、疑点问题写入自查报告),贾力组长肯定了海口海事法院目前与当事人协商化解矛盾的思路,并表示,这是比较新的疑难、复杂问题,需进行研究才能答复。
会后,海口海事法院赔偿办将本次座谈会上的经验交流情况进行总结,对评查小组指出的海南法院存在的问题进行对照查摆,理清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海口海事法院的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