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雷鸣)海口海事法院洋浦法庭积极响应省高院“夏季风暴”执行专项活动部署,持续加大对辖区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近日成功执结2起涉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的“骨头案”。
被执行人黄某因与2案申请执行人潘某、陈某发生船舶碰撞,导致2案申请执行人遭受不同的财产损害,申请执行人于2014年向海口海事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法院终审判令被执行人黄某赔偿2名申请执行人经济损失共计3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黄某仍不服终审判决,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今年4月,案件一进入执行程序,洋浦法庭执行法官就对被执行人黄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并对其财产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发现黄某在诉讼阶段已将其名下的涉案渔船予以转让,其名下虽有一处不动产及一辆小轿车,但均已设定抵押,且是属于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如果强制执行上述财产,根本不足以实现2案债权。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地——广西北海,对其居住地的周边群众进行细致走访,了解到被执行人黄某有能力清偿2案债务。
执行法官多次找黄某面对面开展思想工作,阐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并动员其亲友共同做其思想教育工作,最终,被执行人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同意履行2案债务。
7月5日上午,黄某专程从广西北海乘机来到海口海事法院,与2案申请执行人潘某、陈某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当场支付了和解协议款33万元。至此,该2起历经5年的船舶碰撞纠纷,终于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