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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海事法院专题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8-08-2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主动服务保障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8月20日上午,海口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亚辉主持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海南省高院“七个着力”具体措施,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结合海口海事法院各项工作实际,对《意见》中关于加强海事审判、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加强涉外商事审判、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等与海事审判紧密联系的内容进行研究讨论,并提出八项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深入学习领会,找准海事司法服务海南建设的着力点和结合点,对《意见》内容进行分解、细化,抓好贯彻落实。

深刻把握《意见》精神,牢固树立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相适应的司法理念。

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积极探索审判程序创新,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完善工作机制,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强化审判调研,注重调研成果转化。

注重人才培养和引进,提升能力建设。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透明度。

会议对如何贯彻落实《意见》提出四点具体要求:

一要勇当先锋做好表率,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按照刘赐贵书记8月4日对当前开展“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作出的重要批示要求,强化创先争优意识,深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完成硬任务,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要加强前瞻性问题研究,发挥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加强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之以恒发挥海南特区精神,开展前瞻性、预判性调研,为办好和宣传好海事精品案件打下基础。

三要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司法理念。勇于开展各项创造性工作,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服务保障经验。

四要对标国际高标准,切实当好服务保障的排头兵。坚持以国际化视野开展海事审判工作,加强法官国际化培训,为法官提升各项素能创造有利条件。

责任编辑:海口海事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