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海事法院将杨某、黄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一案移送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立案侦查,在公安局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获得申请执行人谅解后免于起诉,该宗船舶营运借款合同纠纷得以圆满执结。
申请执行人杨某花与被执行人杨某、黄某船舶营运借款合同纠纷强制执行一案,经海口海事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经法院多次督促,被执行人不仅拒不报告财产,也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还将法院依法扣押的船舶私下转卖他人,且未将转卖款项用于偿还本案债务。海口海事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其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因被执行人杨某和黄某的行为严重阻挠了法院正常的执行工作,其抗拒执行情形非常严重,已经涉嫌犯罪,海口海事法院依法将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移送公安机关后,执行法官仍然继续跟踪关注案件侦查情况,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有关事实进行核实及补充提供执行案件相关材料,同时一直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在完成大量细致认真的侦查工作后,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决定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执行法官及公安、检察等多部门的积极联动下,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自己拒执行为的严重性,主动承认错误,积极履行义务,寻求申请执行人的谅解。在检察院审查期间,被执行人杨某和黄某向申请执行人偿还了88000元借款本金及利息,申请执行人对其拒执行为表示谅解。检察机关也视情作出了免于起诉的审查决定。至此,该宗船舶营运借款合同纠纷得到了妥善处理。为了表达对海口海事法院执行干警的感激之情,申请执行人其女儿送来锦旗致谢。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中,海口海事法院坚持打击惩戒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积极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案件,并坚持跟踪关注案情进展,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为坚决打赢执行攻坚决胜仗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