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2月20日,海口海事法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郭贤金同志和驻村干部周德剑同志正式到乡村振兴工作派驻点乐东县万冲镇三柏村和抱班村报到并立即开展工作,受到该镇镇委、镇政府及村民的热烈欢迎。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海南省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重大任务之一,对此,海口海事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坚决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
第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实施乡村振兴是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对贯彻落实“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把实施乡村振兴作为海口海事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来部署和谋划,做到与审判、执行和党建一起抓。
第二、迅速选派乡村振兴工作队人员。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院党组迅速在全院处级干部范围内进行筛选、甄别,确保选派两名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素质高、基层经验丰富的优秀干部来担此重任,通过全面的甄选,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最终遴选党性强、农村经验丰富的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郭贤金同志和周德剑同志作为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同时,当天即将队员名单上报省委组织部。
第三、按时到位,全身心投入乡村振兴工作。经过三天的学习培训,按照省委组织部指定的时间,海口海事法院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肩负省委、省政府和院党组的重托、激情满怀的立即奔赴乡村振兴村—乐东县万冲镇三柏村和抱班村报到上任。上任伊始,立即到镇委、镇政府和村了解情况,开展调研,并表示,一定做到真蹲实驻,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重点开展好“十抓十好”工作,推动乡村振兴。
2016年,海口海事法院按照省委的部署已选派了两名年富力强的干部担任乐东县万冲镇抱班村驻村第一书记和队员,两年来,积极开展基础设施扶贫、项目扶贫、党建引领扶贫、法治扶贫、技术扶贫、资金扶贫、产业扶贫、消费扶贫等。同时,在资金紧张和车辆仅有10辆的情况下,仍然安排1辆专车保障扶贫工作,并调配扶贫资金40余万。通过各种形式的扶贫,到2018年,抱班村脱贫户达43户,占93%,脱贫人数173人,占98%,抱班村实现了全村脱贫出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