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及时了解涉海企业、金融机构纠纷解决需求,完善海商海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9月6日,海口海事法院洋浦法庭与海南国际仲裁院海事仲裁中心在洋浦共同举办构建海事纠纷多元化机制座谈会。20余家司法、行政、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近40名代表参加座谈会。
海口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简万成对与会人员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他指出,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是自贸区(港)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海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为纠纷当事人提供解决纠纷的不同选择,有利于确保纠纷解决的效率和效果,更好地保障航运事业和海洋产业发展。海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构建,有赖于相关单位协助配合、共同参与,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希望参会代表在座谈会上畅所欲言,建言献策,并在今后工作中相互沟通、相互配合,为海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构建和有效运行、为推动我省海洋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海南国际仲裁院(海南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林宁波在会上介绍了海南国际仲裁院的职能作用和特点、业务趋势、办事处设置、发展理念等基本情况,并对比国内外民商事争议案件的解决方式、社会资源配置、效果特点,强调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意义。他指出,充分借鉴境外成功经验有助于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和发展,海南国际仲裁院将与海口海事法院建立工作合作机制,通过不断磨合、探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为自贸区(港)企业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动海南经济发展。
与会代表围绕自贸区(港)建设过程中涉海劳务纠纷、远航运输、保险理赔纠纷等方面的发展现状、政策规定、法律适用和现有纠纷解决方式等问题展开深入的讨论。从推动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创新纠纷解决方式、纠纷解决机构工作联动与对接平台构建、船员劳资纠纷解决渠道多样化、提升保险纠纷仲裁专业性、强化行业协会和基层自治组织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相关职能的有机结合,推进海事法院对基层自治组织及行政机关调解结果的司法确认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简万成副院长表示,应积极探索推行对行政机关调解结果予以司法确认的做法;鼓励行业协会可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有效经验做法,发挥行业组织在调解中的专业优势和主导作用,实现民商事纠纷的非诉解决,减少诉讼增量;指导纠纷当事人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及时解决纠纷,共创良好的社会治理格局。
会上,海口海事法院洋浦法庭与海南国际仲裁院海事仲裁中心签署了关于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合作备忘录,双方在诉调对接、业务支持、信息交流、工作宣传等方面达成了合作意向,为进一步完善海商海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及时化解海事海商纠纷,搭建合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