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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海事法院林江法官荣获“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发布时间:2019-09-19 11:09:00 打印 字号: | |

9月16日,海口海事法院法官林江荣获“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该纪念章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主要颁发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并健在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因参战荣立一等功以上奖励并健在的军队人员(含退役军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作出杰出贡献的国际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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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江法官2001年罹患尿毒症至今,进行了两次肾移植手术,坚守工作岗位18年,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法官等国家级表彰。经省“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颁发工作领导小组、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同意,党组书记、院长徐亚辉在当天召开的全院干警大会上为林江法官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并叮嘱他要好好保重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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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纪念章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海口海事法院全体干警将以林江法官等模范典型为学习榜样,不忘司法为民初心,牢记推行法治使命,继续奋勇前进,以优异成绩迎接祖国70华诞。

责任编辑:海口海事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