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助力自贸区(港)建设,9月20日,海口海事法院和三亚市凤凰公证处(以下简称凤凰公证处)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促进和加强深度合作和业务交流。海口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简万成及凤凰公证处主任徐春雷出席签约仪式并共同签署框架协议。
根据框架协议,凤凰公证处可接受海口海事法院委托参与案件调解、送达、取证、保全和执行等工作。双方将通过共同成立司法辅助服务中心,共同组建考察团,加大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学术理论研讨投入等合作模式,建立交流机制,定期开展业务交流,共同探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新领域,及时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深化试点工作,务求取得实效。双方将优势互补,团结协作,找准结合点,全面推进公证事务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高度契合,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的“海口模式”“三亚经验”。同时,海口海事法院将作为凤凰公证处公证员、公证员助理实习培训基地,实施司法辅助事务公证人才战略。通过做好定向人员培养,选拔和培养具有较高学历、丰富实践经验,熟悉海商法知识和相关实务的公证员专职处理涉海司法辅助案件,保证海事海商案件司法辅助质量。
凤凰公证处是为服务自贸区(港)建设而设立的高端国际化公证机构,同时也是海南省首批、三亚市首家合作制公证机构。此次合作是海口海事法院与凤凰公证处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的具体举措,双方将进一步发挥各自优势,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着力点,积极探索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向深度与广度推进,高效、便捷、妥善化解海事海商纠纷,为打造自贸区(港)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