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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10 21:05:17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落实省高院关于转发最高院法(信办)明传(2019)19号《关于做好全国法院信息安全整治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海口海事法院根据工作需要,现对跨网信息安全设备光闸进行采购。根据省财政厅和省高院项目招标管理规定,现决定该项目进行院内自主对外招标,欢迎社会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1、项目要求:国产光闸单向协议吞吐量:400Mbps ,硬件配置:2U机箱,冗余电源;支持液晶面板

功能支持:支持内嵌模式、客户端模式、服务端模式文件导入;支持无客户端模式、;支持专用客户端,与光闸之间通信;支持专用客户端,数据加密传输;支持客户端认证;支持文件内容过滤,可关键字过滤、正则表达式过滤;支持同步任务上传;支持用户管理,与客户端进行认证,保证光闸文件同步任务的安全;支持任务空间限制、文件类型限制、文件数量限制;全模块支持IPV4、IPV6;文件完整性采用“协议落地”校验机制、MD5校验、文件目录校验等多种文件完整性校验机制;支持双引擎病毒模块,可根据用户需求选择需要的病毒引擎;抗Dos攻击功能设置;ICMP应答功能设置;具备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具备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3C);具备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评证书;维保年限:提供三年硬件维保服务。

2、项目资金:194000元

3、报名条件: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年任意1个月企业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C、如供应商不是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所提供货物生产厂家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生产厂家出具有效代理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D、供应商必须在海南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授权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地址、电话、联系人及工商注册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E、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F、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相关资质材料。

G、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7月25日

5、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海口海事法院

6、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26日

7、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海口海事法院

8、联系电话:13807577221 联系人:洪先生

海口海事法院

2019年7月23日


责任编辑:海口海事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