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事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9日在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现将海口海事法院2017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7年的主要工作
在海南省委的正确领导、海口市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我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立足海事审判工作职责,积极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我院共受理案件952件,结案937件,综合结案率为98.42%,同比提升1.23个百分点。受理海事海商案件784件,占全院案件总数的82.35%,同比提升21.57个百分点。受理涉海行政案件22件,结案21件,结案率为95.45%。
一、充分发挥专门法院职能,服务美好新海南建设
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维护南海海洋权益,审结保险事故发生在南沙海域的福州丰达船务有限公司诉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海上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以海事审判彰显南海司法管辖权。人民法院报对该案审理情况进行了报道。审结7件涉南海岛礁建设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海上保险纠纷案,保障岛礁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审结唐光平诉海南核电有限公司等5件海洋环境污染纠纷案,以司法实践服务海南海洋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审结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等诉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9件海难救助合同纠纷案件,依法支持救助单位的合理救助费用主张,对倡导和鼓励海上救助、防范海洋污染发挥积极作用。支持依法海洋行政管理,审结非法占用海域、非法采集珊瑚等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11件,依法支持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申请,为维护航道安全、服务海岸带开发利用整治提供司法支持。发布2012-2016年度海事行政审判白皮书,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政纠纷进行分析研判,选取典型案件对外发布,为规范涉海行政机关海上执法提供借鉴和司法建议。
深入开展调研。以深入开展大研讨大行动活动为契机,围绕海事司法服务海洋强省战略的主题,我院与中国海警局南海分局、上海海事法院、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中国南海研究院等33家省内外涉海机关、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100余人次,举办了12场座谈会,收集、整理了30多个法律问题。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对海南海洋产业发展、海洋环境保护、港口建设、填海造地监管等海洋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实际行动,积极主动服务海洋强省建设。
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借助诉讼服务平台,实现网上立案。全年,通过网上申请,受理立案54件。海口电视台对我院网上立案情况作了专题报道。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规范立案登记程序,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年登记立案905件,当场立案889件,当场立案率为98.23%。
依法保障民生权益。审执结201件涉船员工资案件,为191名船员取回劳动报酬1017.79万元,充分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开展巡回审判,全年共巡回审判、就地办案13件,全部审结,其中4件案件当庭宣判,既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也发挥法治宣传教育作用。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年为10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49.3万元,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件,决定赔偿金额27.35万元。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全面贯彻落实省高院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要求,对建院以来至2016年所有执行案件进行清查,摸清底数,建立执行台账,为清理执行积案,在两年内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奠定坚实基础。转换执行管理模式,以执行法官为核心组建固定的执行小组,强化团队责任和意识,有力提升执行效率。创新执行方式,利用维权微信群,全面汇集和传递案件信息,帮助申请执行人及时实现债权。全面推行网上拍卖,成交标的24件,金额1.223亿元,整体溢价率达12.8%。持续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全年共拘留4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5人次,有4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威慑,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全年,执行案件结案率为99.44%,实际执结率为61.64%,终本结案率为5.84%,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标的到位率为73.8%,执行效果达到预期。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审判质效
加强司法改革配套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制度》,加强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审执风险。制定《关于简化程序、加快办案的规定》,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切实提升审判效率。全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诉讼案件115件,同比增加47.44%。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案件分案工作管理的规定》,以随机分案为原则,调配分案为补充,调整案件分流,破解不同部门、不同法官案件分配不均衡,忙闲不均的问题。制定《年度绩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暂行办法》,突出党风廉政、作风纪律在法院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不断完善绩效考评机制。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司改政策,所有法官调整至一线办案岗位,全院范围内形成法官人人办案,领导带头办案的良好局面。
全面推进案件当庭宣判。全年,全院当庭宣判案件76件,占开庭案件总数的31.3%。当庭宣判案件数量同比增长43%,当庭宣判率同比提升11个百分点。其中院领导主审案件当庭宣判率达63.64%。张甲天院长、简万成副院长开庭审理的诉讼案件全部当庭宣判,充分发挥了院领导的示范引领作用。
改进审判监管方式。严格要求所有办案环节在审执业务管理系统上操作,实现审判执行全程留痕、动态监管。将办案效率、办案质量效果、办案规范等20项指标每月进行通报。对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庭审录音录像情况、未结案情况等实务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通报,不断完善审判信息通报体系。每季度对收结案变化、案件类型变化、上诉发改、执行到位率等案件情况进行研判,针对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增强宏观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大力推进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健全司法公开平台。完成对院本部高清科技法庭升级改造,安装语音识别系统,配备便携式科技法庭,严格落实庭审活动全程录音录像,依法将庭审视频在门户网站公开,不断丰富司法公开内容与方式。加大微信、微博在司法公开上的重要作用。明确微信、微博的管理方式和责任部门,对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升级改造,完善版面设计、丰富推送内容,将海事司法动态及时、全面传送给社会大众。全年,运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法院33类司法信息,上传本院资讯和综合新闻673篇,公布生效裁判文书394篇,公布庭审录像9部,发布典型案例80篇。
拓宽监督渠道。开展第二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在本院案件管辖区域范围内公开选任81名人民陪审员,扩大人民陪审员人数和使用范围,实现审判部门陪审员全覆盖。创新执行机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强制执行实施活动,扩大陪审(执)范围。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形成院内12名廉政监察员、院外31名特邀监督员、3名审务督察员的内外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公众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和群众代表来我院参观座谈,向参会代表全面介绍法院审判工作、信息化建设等情况,不断扩大开放广度和深度。自觉参与党风政风行风评价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长效机制,使全体党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更加坚强。全年,共有1个集体、5名个人受到省级表彰。三亚法庭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严肃作风纪律。始终把作风纪律建设作为法院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全年,院党组先后12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谋划推进措施,督促任务落实。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持续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不干事、不担事”、“吃拿卡要拖”、“六难三案”等问题,对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全年,提醒谈话11人次,责成书面检查11人次、党支部会议上作检讨5人,印发内部通报批评5份。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在《关于建设学习型法院的若干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业务培训工作制度》等学习型法院建设的配套制度,强化业务学习培训,努力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聚焦案件质量问题,有效提升业务培训的针对性。以“专题辅导讲座”、“法官沙龙——说案论法谈体会”、案件研判、周一讲堂等形式对全院干警进行业务培训,将“请进来”与“走出去”有机结合,实行法官教法官,以教促学、教学相长。全年,共组织集中业务培训20期,参训近1100人次。
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我们也认识到,我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机关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海事审判服务美好新海南的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三是法院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关键之年。全院干警要深入学习领会贯彻十九大报告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新要求,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为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提供高效优质的海事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进工作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院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及时抓好学习宣传贯彻的部署,持续保持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度。严格落实党中央、省委、省高院的相关要求和部署,紧密结合我院制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将学习十九大精神与推进法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不断开创海事司法新局面。
二、充分发挥海事司法职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深刻把握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主动回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司法需求,着力提升司法能力水平,更好发挥海事司法职能作用。强化国家主权意识,依法对我国管辖海域内的各类海洋开发利用活动行使海事司法管辖权,积极宣示国家司法主权,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挖掘有研究价值、有宣传价值、有可能成为国际法渊源的案件,做好后续的指导案例编写、翻译和对外宣传工作,提供更高质的海事司法服务。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坚持劳动者权益保护与船务企业生存发展平衡保护,审慎使用船舶扣押程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海运业健康发展。加强海洋环境审判工作,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责任意识。依法审理海洋环境污染和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环境污染案件,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
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改革成果,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破解司改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正确处理放权与监管的关系,科学规范院庭长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法官会议在促进全院法官学习交流、统一裁判尺度上的重要作用,将法官会议打造成借智借脑、破解疑难问题的有益平台。优化办案情况通报指标,增加裁判自动履行、执行和解履毕等体现办案效率和质量的数据指标,客观呈现办案效果,为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完善绩效考核机制,通过量化考核,真实、完整展现全院干警工作数量、效率、质量情况,真正起到激励先进,教育中间,促进后进的作用。
四、加快智慧法院建设,促进海事审判管理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以智慧法院建设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为着力点,切实提升审判质效,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大力推进诉讼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司法服务功能,加快网上送达、网上缴费等便民举措的建设进程。按照我院个性化需求,对审判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充分发挥信息化服务法官办案的重要作用。加大网络平台建设和司法公开力度,通过各类平台,及时、全面发布海事审判信息,宣传我国有影响的海事裁判案例和重要司法解释,为完善国际海洋法治贡献中国智慧。推进人民陪审员远程陪审、合议系统的开发应用,方便各方诉讼主体参与诉讼。
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执行党章和准则、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坚持标本兼治,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抓好作风纪律建设。坚持严字当头,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守“四个决不允许”,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着力抓班子、带队伍,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以更优异的成绩,为建设美好新海南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