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救助申请人杨某在收到海口海事法院的司法救助金后,与其丈夫专程到海口海事法院赠送锦旗,对法院在春节来临之即,给予其司法救助表示衷心感谢,为海口海事法院法官高效、暖心的司法服务点赞。
2017年9月15日20时许,杨某在经过人行横道时,被高某驾驶的小轿车碰撞。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定高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此次事故造成杨某多处骨折经伤情鉴定为十级伤残,且导致杨某流产。案件经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高某赔付杨某13万多元。因高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经海南省高院指定,杨某向海口海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高某正在监狱服刑,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终结了本次执行。
海事法院法官了解到,债权没有得到偿付的杨某因此次交通事故致残尚未完全康复,春节后还要进行第二次手术,目前与丈夫、女儿及公婆五口人租住在城中村居民自建房内,一家人主要靠其丈夫打零工维持生活,生活十分艰难,其第二次手术的费用也没有着落。办案法官主动向杨某释明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并于2019年12月12日指导杨某办理司法救助手续。当天,法官依法作出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决定给予杨某8万元司法救助并立即办理了转款手续。12月13日,杨某收到了该笔司法救助款。这笔款项不仅大大缓解了杨某目前的生活困难,也解决了她后续治疗费用问题,让杨某一家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近年来,海口海事法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将司法温暖送给因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权利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助力执行攻坚和精准扶贫。2016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4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34.1万元,救助39人次,社会效果良好,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