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加强执行攻坚,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海口海事法院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执行集中行动。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祥智带队并作动员讲话,执行局和法警支队干警参加行动。当天,共顺利启动2宗“海事强制令”案件的执行,完成4宗案件的现场调查勘验并促成其中3宗案件当事人和解。
强制船舶放行,维护判决权威
近日,请求人麦某业与吴某壮称,其与海南某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船舶建造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审理判决确认涉案船舶的所有权为请求人所有,但是该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及船厂等相关人员一直阻挠两请求人将涉案船舶拖走。涉案船舶长时间在露天环境放置导致请求人遭到巨大损失,故向法院申请海事强制令,请求法院责令被请求人对涉案船舶予以放行。法院经审查认为请求人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裁定予以准许,并将案件移送执行局具体实施。
由于两宗案件涉及人员较多且各方对立情绪严重,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属重大敏感案件。此外,船舶的移泊需要根据潮汐、引水等情况确定执行时间,涉及的专业性较强。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祥智亲自承办案件,执行局局长陈明等精干力量参加合议庭,分工协作,按照既定方案稳妥办理。此前,合议庭多次前往现场进行摸底排查,并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周密部署。12月4日上午,陈祥智副院长亲自带队,与其他合议庭法官及法警等人一同前往该船舶公司开展强制执行行动。执行法官现场向船厂方送达海事强制令等文书材料,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告知船舶保管阶段的权益保障途径,引导其遵循法律途径提出自己的诉求。由于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到位,船厂方同意配合法院工作。
执行法官现场张贴相关执行公告后,海事请求人安排的施工人员也顺利进场开始船舶搬移施工。执行法官对后续施工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至此,两宗船舶放行“海事强制令”的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勘验现场协调,促成各方和解
当天,另一组执行干警来到位于龙华区国贸路的金福城小区,在各方当事人的见证下就三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拟处置的房产进行评估现场勘查、取证以及向物业公司了解情况,同时就地组织各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有关事项再次进行协商。经过协商,各方均同意尽快处置涉案房产,被执行人愿意积极联系物业公司尽快清除涉案房产内存放杂物,申请执行人愿意就款项的分期、延期偿还等问题进行协商。最终各方就执行法官对案件的处理达成了和解意向,并签订了执行和解笔录,三宗案件均取得较好的执行效果。当事人对执行干警的耐心细致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第三组执行干警来到位于美兰区万恒路的良缘雅苑小区,就一宗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拟处置的房产进行了评估现场勘查,圆满完成了勘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