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五名船员向海口海事法院办案人员发来信息,告知起诉追讨的工资已到账,为海事法院司法为民点赞,对办案人员的公正高效办案表示衷心感谢。
原告麦某等五名船员与被告芜湖市安某船务有限责任公司、蔡某标船员劳务合同纠纷五案,麦某等五名船员以其雇主拖欠3个多月的劳务工资为由,于2019年12月6日向海口海事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扣押芜湖市安某船务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繁裕X”船舶。经核实,蔡某标承认拖欠劳务工资的事实,并表示其已在积极筹钱支付拖欠的工资。了解到该情况后,经船员同意,海口海事法院对涉案船舶进行了查封,允许被告继续经营以便筹款还债,同时建立微信群方便各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2020年1月7日,五位船员向海口海事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办案人员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雇主蔡某标如约将拖欠的工资款全部转入海口海事法院账户,海口海事法院及时将工资款转至五位船员的账户,同时派员赶赴安徽芜湖办理解除船舶查封手续。在收到工资款和船舶已经解除查封的信息后,船员及雇主纷纷发来信息,对法院的处理结果表示感谢。
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是海事法院受理的典型的涉民生案件,特别是接近年关,船员结清工资回家过节的愿望异常强烈,处理不好容易激化矛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该类案件,海口海事法院坚持以案结事了、权益实现为目标,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