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口海事法院牢固树立和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高标准高质量服务保障海南自贸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依法履行法定职能,强化海洋生态环保力度,以案件审理为着力点,努力打造独具海事特色的亮点品牌。
自2018年以来,海口海事法院共受理涉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案件80余件,依法审结海南首例海洋环保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和海南首例海洋环保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其中两宗海洋环保案件入选2019年度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一宗海洋环保案件入选第九届(2019)十大公益诉讼。这些案件的审理,有力发挥了海事司法的海洋环保职能,丰富了海洋环保的法治模式,对依法监督和支持涉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强化公众的海洋环保意识具有积极作用。
一是精心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在全院范围内精心抽选精干审判人员,挑选长期从事海洋资源研究、海洋产业开发的专家学者、民主党派人士等陪审员依法组成海洋环保公益诉讼七人合议庭,确保审判团队的专业性、民主性。合议庭成员密切配合,共同研究解决海上调查取证难、环境损害情况和损失数额鉴定难等一系列法律问题,做好案件审理各项工作。
二是统筹谋划集中力量打造精品案例。制定案件审理工作预案,案件审理全过程按照海事审判精品案例的要求和标准培育打造。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强化审判、警务、宣传、信息、后勤等多部门合作,为案件顺利审理提供保障。强化院庭长对案件的监督管理,持续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听取合议庭汇报,提升案件审判质效。
三是建立海洋环保协作平台。在日常工作中,重视与涉海行政单位沟通协作。围绕海洋环保司法与行政互动,组织召开座谈会,开展主题调研,建立联络群,打造海洋环保合作平台。联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等单位起草推进海洋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的相关意见,推动海洋行政执法与司法监督在海洋环保中形成合力。
四是推进审理举措创新确保实际效果。准确把握国家和海南省环保政策,审慎处理要求填海造地恢复原状的处罚决定。结合实际情况,从服务大局、执行可行性、是否造成次生危害等角度,把握案件的审理,避免一判了之,努力做到“合目的性”“合法性”和“合理性”的有机统一。适用调解方式审理海洋环保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保障赔付款全额及时到位,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为此类案件审理提供新模式。
五是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主动邀请相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特邀监督员、企业和群众代表旁听庭审,接受社会监督,听取意见建议。通过邀请新闻媒体全程跟踪报道案件审理情况、参加海洋环保专题访谈节目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让社会各界熟悉、了解海事司法工作,提升公众海洋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