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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事法院、海口海事法院、北海海事法院签署“北部湾—琼州海峡”海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合作协议 共建共享海洋环保司法合作平台
  发布时间:2020-11-06 11:21:34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海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职能,11月5日上午,广州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柳东,海口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亚辉,北海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海波共同签署了《“北部湾—琼州海峡”海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合作协议》,共建共享海洋环保司法合作平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海南海事局、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海南海警局、海南省律师协会等有关单位代表出席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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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协议,三家法院将通过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日常联络机制、协作联动机制、资源共享机制、协同调研机制、人才培养交流机制等举措,加强海洋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工作交流,打造“北部湾—琼州海峡”海洋环境资源保护“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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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亚辉院长表示海口海事法院愿与广州、北海两家兄弟海事法院一道,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深化合作交流,提升服务保障,共建共享“北部湾-琼州海峡”海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合作平台,共同为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助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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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柳东院长表示希望三家兄弟法院能够始终坚持“优势互补、协同合作、讲求实效”的原则,切实履行好互动合作协议内容,努力形成长效机制。要在合作的基础上,集中优势力量开展更广泛、更多层次的合作,对共同打造党建共建等工作新平台、新优势进行深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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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海波院长表示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是三家法院共同维护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创新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实际行动。北海海事法院将着力与两家兄弟法院共同落实“北部湾—琼州海峡”海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合作协议,推动海事司法在保护“北部湾—琼州海峡”海洋环境资源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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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大战略的提出,华南地区沿海经济带迎来了重要战略机遇期。作为“北部湾—琼州海峡”区域内三家海事法院,广州、海口和北海海事法院在海洋环境资源保护、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承担着共同的责任和使命。此次协议的签订,是三家海事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战略部署,切实践行“两山”理念的具体举措,是有效应对海洋生态环境污染这个全局性问题,推进经济社会全面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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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海事法院将以本次合作为新的起点,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协同推进,切实扛起共同守护“北部湾-琼州海峡”美好海洋生态环境的责任担当,共绘“碧海蓝天绿水青山”的美丽画卷。

责任编辑:海口海事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