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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海事法院“五个强化”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2021-02-07 09:00:31 打印 字号: | |


2020年,海口海事法院以提升执行案件各项质效指标为工作着力点,通过“五个强化”措施,把“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效果上。全年,“3+1”核心指标、33项考核指标均保持高位运行,居于全省法院前列,其中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9.31亿余元,占全省法院同类数据21.46%。

1.强化组织领导,发挥引领作用

8次召开党组会听取执行工作专题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院领导多次带队向省高院汇报重大疑难执行案件,亲自组织协调“五类案件”的推进和大标的案件执行,实现2020年涉党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人案件年底清零目标,大标的案件结案率达80%以上。

2.强化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促进执行工作高效规范

2019年以来,海口海事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努力践行“四个一”职责,对760份最高院和省高院通过执行指挥中心下发的各类指导性文件、通知和明传材料,第一时间将材料上报各级领导,第一时间吸收消化文件精神,第一时间对标对表自查整改,保障全院执行工作紧张、有序运行。

3.强化专项行动开展,提升执行工作弱项

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海口海事法院聚焦大标的案件执行,形成“一听二抓三汇报”工作机制,即分管院领导每月听取个案汇报,执行局长每周紧抓个案进展,承办法官及合议庭及时汇报案件困难,对未结案件认真梳理,确保底数清、案情明、目标准,使工作进展随时掌握,工作落实即时跟进,大幅提高办案质效。在省高院的有力指导下,成功执结一宗涉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申请标的额达11亿余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为自贸港重点园区建设顺利推进提供法治保障,琼海市委、市政府专门来信表示感谢。

4.强化内部协作,突出财产保全功能

制定《海口海事法院关于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相互协作的若干规定》,建立常态化的立、审、执内部协调机制。统筹兼顾立案审理、立案执行、审理执行等工作,从内部源头理顺影响执行效率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完善执行风险告知和保全申请提示制度,在立案、审理阶段,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诉前、诉讼保全,减少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可能性。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财产保全申请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做到“应保尽保”,以保全促调解、促和解、促执行,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在最大程度上得到有效执行。

5.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助力“信息化+海事执行”

2020年6月18日,海口海事法院迁址新大楼办公,成立C4指挥中心,集成“智慧执行”“船舶港口”等八个板块的功能。通过“船舶港口”板块,能够实时查看海南近海海域船舶航行、港口作业等情况。积极与Geoviewer系统开发公司接洽协商,协同开发“船舶扣押后的实时监测”等功能。自系统投入使用以来,共扣押船舶3艘,拍卖船舶10艘,办理海事强制支付令案件2件,有效保障了海口海事法院在海南近海扣押船舶的安全和监管。





责任编辑:海口海事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