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海事法院立审执各部门协同配合、行动迅速,短时间内陆续办结18件海事强制令系列案件,使滞留在码头的农资等货物顺利运抵目的地,减轻了货方损失,更为农户劳作抢抓了时间。
及时雨公司委托三丰物流将一批化肥自广东安排运输至海口,并支付了全部运费。后三丰物流委托信德货运安排货运,信德货运又委托中谷物流最终实际承运。货物运抵海口港集装箱码头后,信德货运以三丰物流长期欠付以往运费为由,拒绝交付货物,使涉案货物在码头滞留一月有余。及时雨公司认为,其已付清涉案货物的全部运费,无义务替三丰物流清偿历史债务,信德货运无权扣留其委托运输的货物。面对僵局,及时雨公司向海口海事法院提出诉前行为保全申请,请求法院通过海事强制令使被滞留货物得以放行。
考虑到作为农资产品的涉案化肥置于码头露天堆场,经日晒雨淋,极易变质、硬化,可能造成价值持续贬损,而与此同时,滞箱费和堆存费也在不断增加,海事法官为避免扩大损失,立即前往实际承运人中谷物流处了解情况,并前往码头堆场实地查看集装箱堆存现状。在充分了解货物状况的前提下,海事法官向各相关方详细释明了滞留货物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及扩大损失所导致的后果,并引导相关方在既存担保的情形下通过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海事法官依法作出裁定并发布海事强制令,并确保放货行为得以即时履行。最终,涉案化肥安全无损地送到了及时雨公司仓库,没有耽误农资货物的后续预订及农户劳作需求。
包括及时雨公司在内的各案货主,在及时收到货物后,纷纷直接通过微信或委托律师对海事法官的公正高效司法和积极务实作风表示感谢,其中两位货主还专门向海口海事法院赠送了锦旗,赞扬办案人员秉公执法、执法为民。该系列诉前行为保全案的快速妥处,提升了商事主体对海南海事司法服务能力水平的认可,亦增强了航运经贸业界对于自贸港营商环境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