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解决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助力企业发展,海口海事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助企纾困司法举措》,就进一步发挥海事司法职能助企纾困作出部署。
加强助企纾困工作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进
成成立海口海事法院助企纾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院助企纾困工作。
深入开展“法治服务面对面活动”
院领导通过走访调研航运物流、港口作业、船舶建造等涉海企业、对涉海项目进行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与涉海企业面对面交流,了解企业法律诉求,倾听企业意见建议,并针对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及船员劳务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进行现场释法答疑。
充分运用海事保全制度
主动引导当事人提起具有海事特色的海事保全申请,通过合理确定保全担保数额等方式,降低企业保全成本,保障实现胜诉债权。充分发挥海事强制令作用,以优质高效的海事司法服务有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妥善审理企业涉疫情海商事案件
帮助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对于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直接导致企业合同履行不能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明显不公的,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适用不可抗力或者情势变更规则妥善处理。
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积极掌握涉海企业资金暂时流转的困难,综合考虑企业的信用、偿付能力等情况适当判决较长的履行期间。
服务和保障自贸港重点园区发展
发挥好院本部与五个派出法庭“1+5”区位优势,通过完善海事司法巡回服务点建设,开展海事司法包点服务,开展巡回审判,为洋浦经济开发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等重点园区的企业,提供具有区域特色的针对性海事司法服务。
强化涉企案件文明善意规范执行
在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尽可能采取“活封”“活扣”等执行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企业不利影响。建立涉小微企业执行案件“绿色通道”。统一规范对船舶、集装箱等执行标的查控、处置工作流程,探索建立船舶看管机构名录,完善船舶看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