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发展清洁生产,推进绿色发展,打好蓝天、碧水、净士保卫战”的号召,海口海事法院坚持从基础上进行规范引导,从根本上进行专项检查,不断优化管理模式,深度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在海南省第二十届环卫工人节庆祝表彰大会上,海口海事法院被评为“最美环卫志愿团体”,并作为全省行业示范典型案例进行推广。此次评选,全省共有5家单位获奖,其中省直机关2家。
近年来,在全院干警及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下,海口海事法院垃圾分类知晓率达100%,参与率达到100%,分类准确率96.82%,办公区域垃圾分类氛围较为浓厚,干警及工作人员的垃圾分类意识较高,已基本形成全程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并逐步探索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公共机构行政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经验模式。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职责,做到分工到位、责任到人。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生活垃圾分类规定、督导员管理规定、日常检查评分等制度,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模式,形成上下一体的垃圾分类推进体系。
二是加大宣传引导,营造环保氛围。针对垃圾分类要求,组织全员培训,通过现场讲解和演示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和技能,避免垃圾混投混放。提高投放准确率。利用电子屏幕、微信平台和宣传栏等普及垃圾分类常识,并在显著位置摆放垃圾分类宣传易拉宝,详细介绍垃圾分类相关条例、原因、意义和处理流程,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是抓好设施建设,强化管理维护。在餐厅、办公室、各楼层电梯处配置分类垃圾桶,张贴垃圾分类指引,方便垃圾投放和收集。在办公大楼附近建立独立垃圾屋,实施“物业服务+分类服务”模式,明确物业在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全过程责任,保障垃圾分类工作专业化管理。
四是强化督促巡查,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垃圾分类管理监督机制,设立垃圾分类联络员、督导员,按时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记录,建立工作台账,对乱分乱投现象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予以纠正。加强日常检查考核,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法院日常工作考核项目之一,设立分类标识、分类告知、分类实效等六大模块,明确具体扣分事项,倒逼任务落实。建立与街道、社区、物业的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实现垃圾分类闭环管理,推动形成共建共管共享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