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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海事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第4号)
  发布时间:2023-05-05 16:57:36 打印 字号: | |

海口海事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第4号)

海口海事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情况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

二、笔试合格分数线:60

按照《海口海事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第1号)》要求,由海口海事法院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名额比例为1:5。

三、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时间:2023年56- 8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资格复审地址

海口海事法院1010室(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28号中法大夏

联系电话:0898-66118163

(三)资格复审内容

1.材料审核

1)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均是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2)户口本、有效身份证;

3)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并在有效验证期内)

5)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聘用制书记员2职位需提供C1及以上类型机动车驾驶资格证)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当场核验退还,复印件留存。

资格审查期间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查的,未能提供上述材料或材料不齐全、不清晰的,材料与报名提供材料信息不一致的,存在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所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语言能力测试

对要求通晓海南话的聘用制书记2职位的面试人选,资格复审时进行语言测试,测试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五、有关要求

(一)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佩戴口罩,配合开展现场体温检测,体温检测经多次测量评估,仍超过37.3℃者,不得由本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

(二)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需提交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说明材料(签名并按手印)。

(三)如考生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咨询电话: 0898-66118163

附件:附件1:海口海事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笔试成绩.xls

附件2:海口海事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海口海事法院

2023年55


责任编辑:海口海事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