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海口海事法院询价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单位拟对海口海事法院三亚法庭采购新办公楼宿舍家具向社会进行询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口海事法院三亚法庭宿舍家具采购安装项目
二、最高报价:4.783万元
三、项目位置:三亚市榆亚路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右侧
四、采购需求
(一)供货时间:2023年9月29日前。如遇不可预见情况,可延长服务期限。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见附件清单
2、采购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和售后能力。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独立法人代表授权书。
五、报价须知
项目报价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见与不可见全部费用。报价应列清单价及数量,列清满足服务内容的费用以及响应单位认为其他需要支出的经费等各种明细报价,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一)响应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事业单位需要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供应商书面说明,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年限起算);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时间必须是项目公告时间之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7、响应单位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未按询价公告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二)报送要求
供应商可就服务内容及要求向我院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询价响应文件需提供两份(一正一副)且密封完好并含询价接收单。以纸质版形式(加盖公章)报送。信封封口处用白纸粘牢,纸上写明报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盖报价人公章。
(三)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五、递交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4日9:00前。
2、报价文件递交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28号海口海事法院办公大楼6楼612会议室
3、现场集中报价时间:2023年9月14日16:00。
联系人:梁红霞 66118113 13976121239
附件:1、询价公告接收单
2、采购清单
海口海事法院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