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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海事法院博鳌法庭“三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10-20 17:14:22 打印 字号: | |

海口海事法院博鳌法庭成立于2012年,管辖发生在海南省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所属港口和水域发生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博鳌法庭立足特色、结合辖区实际,按照专业化、多元化、融合化标准,以专业海事审判、多元解纷机制,融合优秀传统海洋文化,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海事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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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化打造海事司法阵地

充分发挥海事司法职能,积极打造专业审判团队,加强法庭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持续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

发挥专门法院审判职能

博鳌法庭案件管辖范围覆盖文昌、琼海、万宁三个沿海城市,管辖区域内港口众多,海洋产业发达,纠纷类型多样,法庭受理的案件不受标的额限制,主要涉及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海上人身损害纠纷,航道、港口疏浚合同纠纷,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船员劳务纠纷等案件类型。

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

博鳌法庭按照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一个审判法庭模式,打造海事海商专业审判团队。办案人员均具备扎实的法学功底。法庭负责人有近30年的海事审判实践经验,具有处理各类海商事案件的知识储备、审判经验和庭审驾驭能力。

完善智能化基础设施

2023年8月,博鳌法庭新审判大楼顺利建成并投入使用。法庭配备2个诉前调解室,1个信访接待室和3个智能科技法庭,实现讯飞庭审语音转写系统全覆盖,所有法庭均能够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和网络直播。法庭集诉前调解、立案、审判和执行各项业务于一体,全方位服务辖区经济发展,满足群众不同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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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调处海商海事纠纷

作为海口海事法院深入基层的服务延伸窗口,博鳌法庭注重构建服务网络,创新优化服务举措,积极融入基层治理,多维度、多路径化解海商海事矛盾纠纷。

牵头成立潭门镇海事司法服务中心,依托该平台,加强与涉渔行政单位的信息共享和学习交流,实现府院深度联动,探索具有海事特色的“法庭+地方政府+渔民协会”的解纷模式,服务潭门远洋渔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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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海南博鳌乐城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签署司法服务合作协议,采取定期现场值班或实时远程连线的方式,为投资者提供司法征信、法律咨询、司法政策解读等服务,以法官主动“送法”回应群众的法治期盼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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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南清澜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挂牌设立海事司法服务站,积极创新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方式方法,着力打造贴近群众、保护环境、服务发展的生态文明司法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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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鳌法庭注重以调解方式快速化解矛盾,始终秉持“多调少判,能调不判、先调后判”的原则,坚持以最饱满的热情、最严谨的态度、最负责的方式对待调解工作,全力做到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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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鳌法庭借助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远程调解一起通海水域人身伤亡损害责任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签署书面协议,被告当日即向原告支付赔偿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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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鳌法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近三年来,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快调快结等形式,在办理的30余宗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在收到船员立案请求后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帮助船员成功追回薪酬,大大节约了船员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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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化传播中国海洋文化

作为海事审判力量的一员,博鳌法庭积极推进海洋文化传播载体建设,讲好中国海事司法故事。

推进海洋文化载体建设

博鳌法庭结合海事审判职能,通过生动的文字和图片信息以及实物展品,向外界传递海事审判声音,传播海洋文化。

在博鳌法庭审判大楼中,以郑和下西洋航海图及潭门渔民更路簿作为法庭文化墙宣传主要展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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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南海博物馆开展合作,在审判大楼调解大厅设立展柜,展示近代涉海洋裁判文书等部分文物,将传统历史文化与海洋法治文化融为一体,提升群众海洋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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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海事法律知识宣传

休渔期联合琼海市人民法院、潭门司法所及边防派出所等单位,在渔港码头及南海博物馆开展“民法典”宣传,‘典’亮乡村法治建设。

作为潭门镇海事司法服务中心成员单位,组织潭门镇当地渔民代表、涉渔个体户代表,开展“扬帆碧海 守望蔚蓝”主题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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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海洋文化宣传合作

博鳌法庭不断深化与南海博物馆的合作交流,积极探索助力南海博物馆展示海洋法治文化方面的举措,向南海博物馆赠送法律文书,不断强化对国家海洋权益的维护。

海口海事法院博鳌法庭将继续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资源等工作,进一步发挥海事司法职能,积极推进能动司法,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责任编辑:海口海事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