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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海事法院获评国家级“节约型机关”称号
  发布时间:2023-12-08 23:40:27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海口海事法院坚持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要求。相继出台了《海口海事法院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海口海事法院节能管理制度》《海口海事法院办公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等,通过倡导节约行为、垃圾分类和节能宣传工作,加强干警节约理念培养,引导干警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形成了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节”尽所“能”创建节约型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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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全国“节约型机关”评选结果公布,海口海事法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四部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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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海口海事法院将继续巩固好“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能耗管理,落实节能举措,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生态环保意识,大力营造节能环保、低碳降耗的良好氛围,努力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海口海事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