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6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第十六批制度集成创新案例发布。海南省委政法委与海口海事法院牵头推进的“深化海事审判‘三合一’改革”案例入选。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指出“保障法院行使对我国管辖海域的司法管辖权。”海事审判“三合一”改革对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保护海洋环境资源具有积极意义。在法院、检察院、海警、司法行政机关等的通力协作下,海事审判“三合一”改革在制度创设、受案管辖、机构设置方面,实现了“三个率先”,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该项改革主要做法包括:
一、率先建立起类案指定管辖制度
2022年5月,首次集中管辖海南法院有管辖权的发生在海上的交通肇事罪和破坏海洋环境资源保护罪两类刑事案件,实现海事刑事审判制度性突破。
二、率先实现“海陆空”全覆盖
2022年6月,集中管辖海南法院有管辖权的国际航空运输合同案件,首次将海事司法管辖范围延伸至国际航空运输领域,构建起海事审判新格局。
三、率先设立海事刑事审判庭
2021年11月,海口海事法院整合设立海事刑事审判庭,成为全国首家设立刑事审判庭的海事法院,搭建起完整的海事审判“三合一”体系架构。
2020年以来,海事审判“三合一”改革被纳入省法治化领域制度集成创新重点工作,作为主要责任单位,海口海事法院切实扛起责任担当,有步骤、分阶段推进海事审判“三合一”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改革以来,海口海事法院共受理海事刑事案件41宗、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纠纷案件10宗、各类海洋环境资源案件500余宗,支持收回非法占用海域280余公顷、行政罚款金额超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