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运输案件的集中管辖是海事审判“三合一”改革的深化和延伸。海口海事法院在现有案件管辖的基础上,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扩大了民商事案件受理范围,首次将海事司法管辖范围延伸至航空运输领域,为海南自贸港运输往来自由便利、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2022年7月,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海口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燃油费及违约金,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此案是全国首个由海事法院适用国际条约审结的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案件,是深化海事审判“三合一”改革的具体实践。
作为岛屿省份,航空运输是海南联通世界最为快捷的交通方式。随着航空产业快速发展,涉航空纠纷类型和法律适用日益复杂,对纠纷解决机制提出更高的要求。海口海事法院不断强化与航空公司、临空产业园等机构交流,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积极推动落实对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纠纷及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的集中管辖。
2022年6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指定海口海事法院集中受理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纠纷及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的意见》,将海南法院有管辖权的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纠纷等案件归海口海事法院集中管辖。海口海事法院在全国率先实现海事审判“海陆空”全覆盖,推动审判领域多样化。
作为创新管辖的探路者,海口海事法院在航空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审判优势,提高适用国际条约的司法能力,公正高效审理此类案件,增强案件审判中国际公约适用的统一性、稳定性和可预见性。同时,为海事法院集中审理航空运输案件、加强交通运输案件审判专业化建设提供了司法样本。
截至2023年12月,海口海事法院受理10宗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涉及美国、加拿大等多个国家,涉案标的6000余万元,保障了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彰显海事司法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