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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海事法院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审执工作督导会
  发布时间:2024-03-28 09:17:12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切实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3月25日,海口海事法院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审执工作督导会,分析全院审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部署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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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学习了上级法院关于“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通报海口海事法院2024年1月1日至今的审判质效指标数据情况,分析、研判全院各项审判质效指标监测情况,并逐一对提升各项审判质效指标进行督办和指导。各分管院领导对分管部门的审执工作进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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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审判质效指标提升工作,进一步提高数据思维、强化指标导向,及时转变审判管理观念。要强化审判管理工作,注重指标管控,加强条线管理,努力将弱势指标转化为优势指标。认真贯彻落实“两张清单”,加强立审执各环节之间、各审判责任主体之间的配合,压实审判管理职责。加强对被发改案件的分析研判,严格落实类案检索和案件阅核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案件质量。

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审执工作,海口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邱隽提出三个“务必”:

务必调整好状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院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提质增效”和“能动司法”是当前审判执行工作的核心要求,要以审判质效指标评价体系为抓手,加强审判管理,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要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实诉源治理,抓前端、治未病,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要切实把上级法院对审判工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落实到每一位审判人员身上,体现到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都要想一想,问问自己,落实了能动司法的要求没有?达到了提质增效的效果没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用新理念指导审判工作,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务必各司其责,认真落实审判管理职责。各审执人员均是审判管理责任主体,均应各负其责。审执部门负责人要合理调配部门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言传身教,发挥“传帮带”作用。法官要承担起对法官助理、书记员的监督指导责任,加大对法官助理的培养力度。合议庭成员要增强“如我在诉”意识,主动听取案件当事人的意见,切实保障其诉讼权利,充分利用人民法院案例库,做好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工作。

务必练好内功,切实抓紧抓实审判业务学习。认真学习上级法院关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各项规定,通过“以案代训”等方式加强业务学习和交流。充分利用人民法院案例库的实用效能,以类案思维拓展法官裁判思路。对发改案件进行逐案学习、分析讨论,在全院营造重学习、重业务、重研究的良好氛围。发挥工匠精神,认真审理每宗案件,打造海事审判精品案例。

责任编辑:海口海事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