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海口海事法院询价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单位拟对海口海事法院派出法庭宣传片拍摄项目向社会进行询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口海事法院派出法庭宣传片拍摄项目
二、最高报价:8万元
三、项目位置:海口海事法院及派出法庭
四、采购需求
(一)服务时间: 3月31日前完成。
(二)采购内容
开展我院派出法庭建设情况专题宣传片拍摄、制作、修改。
五、报价须知
项目报价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见与不可见全部费用。报价应列清单价及数量,列清满足服务内容的费用、时限以及响应单位认为其他需要支出的经费等各种明细报价,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一)响应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事业单位需要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9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9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供应商书面说明,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年限起算);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时间必须是项目公告时间之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有开展广告拍摄的相关资质,同行业经验不低于5年。
7、具有完备专业设备,编辑、拍摄和制作团队,有较为完备的服务质量保证制度和措施。若有给其他机关单位或协会组织提供过专题宣传片拍摄案例的、具有获奖经历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响应单位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未按询价公告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响应单位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未按询价公告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二)报送要求
供应商可就服务内容及要求向我院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询价响应文件需提供两份(一正一副)且密封完好并含询价接收单。以纸质版形式(加盖公章)报送。信封封口处用白纸粘牢,纸上写明报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盖报价人公章。
(三)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五、递交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9:00前。
2、报价文件递交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28号海口海事法院办公大楼6楼612会议室
3、现场集中报价时间:2024年3月15日9:00。
联系人:梁红霞 66118113 13976121239
海口海事法院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