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院动态
海口海事法院巧用司法建议开良方 护航海南自贸港建设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3-01 16:24:07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海口海事法院深入贯彻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重要作用,围绕高质量服务保障海南自贸港建设,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以司法建议的“小切口”,促进解决社会治理的“大问题”。

着眼三效合一 走好海洋生态修复最后一公里

为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提升办案效果,努力实现案件审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2023年,海口海事法院围绕强化海洋生态环保力度,规范行政行为、推进诉源治理,发出司法建议书13份。

海口海事法院在审理两起非法捕捞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将追缴被告蒋某、何某支付的生态损害赔偿金48万余元转付至文昌市农业农村局的财政资金账户。为最大限度将生态损害赔偿金落实到位,海口海事法院向文昌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司法建议,建议其尽快安排落实相关资金的专项使用,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相关单位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与多个职能部门会商,并在禁渔期开始后,确定以“增殖放流”方式进行生态修复。2023年6月15日,文昌市政府、文昌市农业农村局协调组织海口海事法院等14家单位代表参与“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鱼苗67万余尾。

2023年7月,针对东方市的一起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海口海事法院也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协调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将40万余元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用于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强化依法监督 推动行政机关履职担当

为了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结合案件审理发现的问题,海口海事法院对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督促其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在审理王某诉某镇政府一案中,海口海事法院发现行政机关未按要求指派负责人出庭应诉,且存在行政不作为的问题,遂于2023年7月4日提出司法建议。建议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的负责人应积极履行应诉义务。同时,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主动担当作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相关职能部门在收到司法建议书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究,积极和当事人协商赔偿事宜,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赔偿方案。表示今后将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配合做好行政争议的化解,进一步加强法治意识,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坚持以案促改 助力行政执法规范化专业化

2023年5月,在审理温某诉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强拆违法一案中,海口海事法院发现该执法局人员存在执法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遂提出司法建议,建议该执法局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及素能培训,提高其职业素养和专业知识水平,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该执法局收到司法建议后立行立改,组织开展培训,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同时,通过建立长效机制,有力提升管理水平。

下一步,海口海事法院将不断提升协同发展动能,主要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不断加强与涉海单位的协同联动,积极推动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实质性化解纠纷,以优质的司法服务护航海南自贸港建设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海口海事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