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事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构建调解在先、诉讼断后、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多元解纷工作机制,以“如我在诉”的真情实感,努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近日,海口海事法院在诉前高效化解8宗船舶物料和备品供应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赠送锦旗感谢。
据了解,原告是一家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主营船舶油料供应,被告向原告采购船油后未付油款,原告在多次与各被告协调沟通无果后遂起诉至法院。
收到立案材料后,办案人员评估该批案件有诉前调解的可能性。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办案人员逐一跟被告联系,大部分当事人表示自己年纪大、文化水平不高不太懂普通话,对办案人员电话里讲述的法律问题不太理解;有的当事人不愿意跟法院打交道,一听说是法院来电即挂断电话。考虑到当事人年龄较大,对法院工作不了解,办案人员当即决定前往渔民集中地,主动走近渔民,与渔民零距离进行沟通。
“早上9点我在码头”“中午1点我在渔港”“下午2点半我的船会回到渔港”“下午6点我在xx快餐店门口”......时间、地点由当事人来定,我们到他们身边去。
面对面地交流,拉近了“人”的距离更贴近了“心”的位置,或在快餐店或在马路边,或是面对面或是背靠背,办案人员耐心倾听着当事人的倾诉,时不时给予安慰和鼓励,也针对法律问题给出意见和建议。在长时间的交谈过程中,这些纯朴的渔民逐渐放下心中的防备,纷纷展现出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的积极态度。他们表示虽然目前的处境有些困难,但是他们相信法院,在法院的主持协调下,他们一定会按照既定调解协议的内容按时履行。
“感谢你们主动到我身边来,我从没去过法院,一开始听说是法院的我就很害怕。我们也知道欠债要还,但是现在生意不好做,家里几个小孩要上学同时还有银行的贷款要还,真的很困难,感谢你们愿意听我讲这么多并且为我考虑,我听了很安心。你们放心,既然我答应了这个调解方案,到时间我就会按时还钱,也不让你们为难”。一位当事人的家属在签署调解协议后对干警真诚地道谢,谈到动情之处更是潸然泪下。人的情感是相通的,真诚以待必然有所回应。
案件办理过程中,为配合当事人的时间,办案人员一周之内两次去到渔港,根据与当事人约定的时间一一对接调解,最终将涉及某石油化工公司的8宗诉前案件和诉讼中的1宗案件全部调解成功,一位当事人在签署调解协议后当场给付30000元。
“真没想到你们速度这么快,质量这么高,为你们点赞!年关将至,这些纠纷的高质量化解,让我们内心安定,也对明年的公司运营充满期待。”某石油化工公司对海事法院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海口海事法院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从“细”处着眼,从“小”处着手,用“心”、用“情”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