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口海事法院向履约的被执行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出《信用修复证明书》,帮助企业修复信用、助力企业“重塑形象”。这既是海口海事法院探索信用修复机制的积极作为,也是践行善意文明执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
基本案情
2022年4月22日,某船舶租赁中心(以下简称“某租赁中心”)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建工公司”)因船舶租赁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支持某租赁中心的诉请。后因某建工公司未按生效判决履行偿债义务,某租赁中心作为申请执行人向海口海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释法说理破解债务抵销困局
立案后,海口海事法院向被执行人某建工公司送达执行法律文书,责令其向申请执行人支付670多万元债款及其利息。在执行中,申请执行人提交了海南高院作出的另案生效判决,根据该生效判决,双方当事人互负金钱债务、互享债权。因申请执行人所负债务数额少于本案中的债权数额,申请执行人提出以本案部分债权抵销其另案对被执行人所负债务,即可清偿其另案生效判决的全部债务,但被执行人拒绝抵销,执行法官林师耐心向被执行人分析利弊、释法说理,经多次协调,被执行人最终同意抵销。
穷尽执行措施追讨执行债款
债权债务抵销后,被执行人某建工公司还需支付申请执行人债款约615万元。鉴于被执行人仍未主动履行剩余债款,执行法官通过冻结扣划银行存款、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共计执行到位案款约447万元。执行工作再度陷入困局,但执行法官不言放弃,多次电话沟通协调,释明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积极筹措资金履行债务,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履行完毕全部债务。
主动回访跟踪修复企业信用
案件执行完毕后,海口海事法院依法删除被执行人的失信名单、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在后续回访中,林师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因本案执行导致信用受损,进而影响到企业的融资贷款和后续营运。在企业未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的情况下,海口海事法院主动向被执行人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书》,及时修复企业信用,消除本案执行造成的失信影响。在这份证明书的保障下,企业可以正常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等活动,同时在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卸下“包袱”,重新出发。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海口海事法院发出《信用修复证明书》,树立了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的鲜明导向,助力自贸港法治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海口海事法院还将不断完善信用修复机制,用心用情用力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助力市场主体长远稳定健康发展。